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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深化醫改 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
長春晚報  2018-06-13 09:44:44

  原題:我省推出31項舉措深化醫改 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

  長春晚報6月13日訊(記者 陳思秀):6月1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8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堅持醫療、醫藥、醫保聯動改革,著力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等6個方面,提出了35項改革舉措。

  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

  《通知》指出,吉林省將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確定100個以上病種及其臨床路徑,提高按病種付費實際結算病例數。擴大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收付費試點。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建立 “合理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公立醫院自我管理、控製成本的積極性。

  同時,吉林省還擴大大病集中救治病種,研究制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實施方案。堅持 “一人一策 ”原則,繼續實施 “先診療、後付費”。持續推進 “萬名醫師健康扶貧巡迴醫療”工作,實施分類救治、精準救治。

  完善重疾救助保障

  吉林省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府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增加40元,其中20元用於大病保險。全省城鄉居民每人每年個人繳費標準統一到240元。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穩定參保率,實現應保盡保。

  做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移交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後的管理工作,完善資金籌集使用管理制度、經辦規程及考核辦法,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管理。擴大大病保險支付範圍,按照國家要求,選擇主要産生高額自付醫療費用的病種,將其治療所需的目錄外藥品或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範圍。

  同時,《通知》要求,要發揮吉林省藥品研製企業優勢,把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供應短缺、防治重大傳染病和罕見病、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兒童用藥等作為重點,促進短缺藥和仿製藥研發創新。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