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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鋪開
吉林日報  2018-06-22 08:40:23

  原題:強化責任 推進整改 我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鋪開

  吉林日報6月21日訊(記者 劉姍姍 通訊員 魏強):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從今天開始,吉林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將陸續入駐全省9個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這標誌著吉林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在全省範圍內全面鋪開。

  此次督察是吉林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記者在吉林省環保廳了解到,此次督察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責任導向三大原則,重點督察六大方面內容:一是黨中央、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執行情況;二是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的組織落實情況;三是環境品質變化情況,區域性、流域性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偷排偷放、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突出環境問題的防範、解決和處理情況;四是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五是各市(州)、擴權強縣試點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工作情況;六是各市(州)、擴權強縣試點市貫徹落實污染防治集中攻堅行動情況。

  “此次省級督察將重點盯住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全力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重點督察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拖延整改、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態環境工作領域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辦公室主任、省環保廳廳長柴偉介紹説,要通過此次省級督察推動被督察地區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通過督事、督企,嚴肅執紀問責,實現督政目的。

  據悉,此次督察從6月下旬開始,分三輪入駐,每輪15天。各督察組進駐後,將主要採取聽取彙報、調閱資料、受理舉報、調研座談、個別談話、走訪問詢、下沉督察和現場檢查(抽查、核實)等方式,對被督察地區環境保護工作總體情況、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督察,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並於20個工作日內形成督察報告。省政府對各地的督察報告進行審核、審批。

  督察反饋後,吉林省督察辦將督察結果移交省委組織部,作為被督察地區黨政領導幹部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將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惡化、達不到國家和省重點任務目標考核要求等相關線索移送被督察地區紀檢監察機關。被督察地區黨委和政府按照督察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情況反饋後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督察辦,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