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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三個慈善助學事項“只跑一次”
長春日報  2018-07-03 08:33:59

  原題:向困難家庭學生伸出援手 三個慈善助學事項實現“只跑一次”

  長春日報7月3日訊(記者 李依南 于劍南):貧困,一直是貧困家庭學子求學路上的“堵點”“痛點”。為幫助貧困家庭考生圓求學夢,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將市慈善會和市殘聯的助學事項納入“一門式、一張網”政務服務綜合平臺,助力貧困學生享受相關學資待遇。

  其中,中考學生對應的是“我心飛翔”助學項目;高考學生對應的是“愛心圓夢”助學項目;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殘疾學生或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對應的是扶殘助學金補貼項目。

  2日,市政務公開辦發佈信息:以上三種慈善助學事項均實現“只跑一次”,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本週起,在長春市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yzw.changchun.gov.cn/)查詢相關流程,材料備齊後,可在戶籍地(鄉、鎮)公共服務中心進行辦理。

  “我心飛翔”項目:資助應屆中考生

  “我心飛翔”慈善助學的受理條件是:具有長春市(包含雙陽區)戶籍;家庭享受城鄉低保或低保邊緣待遇(當年10月30日後辦理城鄉低保網絡手續的不在資助範圍內);已經被高中學校錄取的應屆中考生(擇校生不在資助範圍之內)。

  學生本人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為:身份證明、錄取通知書、錄取學校收費通知、低保證、長春市“我心飛翔”慈善助學金申領表、小2寸照片(2張)、戶口簿和銀行卡號。所有達到資助標準的學生,均可享受一次性3000元(雙陽區1000元)的補貼金。

  “愛心圓夢”項目:資助應屆高考生

  “愛心圓夢”慈善助學的受理條件是:具有本轄區戶口;學生本人或同一戶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長春市城鄉低保或低保邊緣待遇(當年10月30日後辦理城鄉低保網絡手續的不在資助範圍內);學生為當年應屆高考生,並考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內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國家免費師範生、國防定向生及國際交流生不在資助範圍內);考試分數在當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孤兒考生原籍須為長春市。學生本人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為:身份證明、錄取通知書、錄取學校收費通知、低保證、長春市“愛心圓夢”慈善助學金申領表、考生同戶籍父母身份證明(孤兒考生須提供父母雙方死亡證明,集體戶口的孤兒考生須提供原為長春市出生的相關證明)、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考生及同一戶籍父(母)的戶口簿和銀行卡號。

  長春市城區、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台區)低保家庭和孤兒考生每人資助1萬元;長春市城區、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台區)低保邊緣家庭考生每人資助5000元;雙陽區、九台區低保家庭和孤兒考生每人資助6000元;雙陽區、九台區低保邊緣家庭考生每人資助3000元。

  扶殘助學金補貼:資助殘疾學生或殘疾人子女

  根據《吉林省扶殘助學金管理辦法》,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殘疾學生或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可享受扶殘助學金補貼。

  學生本人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為:《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證》或《吉林省農村居民低保證》、殘疾人證、扶殘助學金補貼申請表、戶口簿或居住證、錄取通知書、學生在校證明或新生報到通知書。

  根據《2017年長春市建設幸福長春行動計劃》文件精神,對2017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中正式學籍的在校殘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給予資助。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6000元、專科3000元、中專2000元、高中1000元給予資助。

  對2016年前(含2016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中正式學籍的在校殘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子女按原資助政策執行,不予追溯。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