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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藥監局抽檢:冷面等9批次食品不合格
中國吉林網  2018-07-19 09:00:02

  原題:吉林省食藥監局查獲9批次食品不合格

  中國吉林網7月18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劉盈):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糧食加工品、蔬菜製品、飲料、食用農産品、蛋製品、豆製品等6類食品314批次樣品進行抽檢,其中糧食加工品121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蔬菜製品45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4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産品99批次、蛋製品2批次、豆製品6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一、糧食加工品

  1.標稱梅河口市佑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小麥冷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280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2.長春歐亞集團敦化歐亞敦百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敦化市順意麵條廠生産的真空玉米麵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5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3.敦化市樂佰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敦化市兄弟民族食品經銷有限公司生産的延邊大冷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5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4.敦化市樂佰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敦化市兄弟民族食品經銷有限公司生産的玉米麵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33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5.敦化市中心城大賣場億洋城店銷售的標稱敦化市順意麵條廠生産的真空冷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34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6.長春歐亞集團敦化歐亞敦百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敦化市順意麵條廠生産的真空冷面,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32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7.敦化市百大惠鑫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敦化市兄弟民族食品經銷有限公司生産的玉米麵條,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0784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二、飲料

  標稱柳河縣聖水鎮羅通殿聖源山泉水廠生産的羅通殿聖源包裝飲用水,大腸菌群檢出值為0CFU/mL、1CFU/mL、2CFU/mL、2CFU/mL、1CFU/mL,標準規定為5次檢出值均不得超過0CFU/mL。

  三、蔬菜製品

  標稱磐石市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辣白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39g/kg,標準規定為≤1g/kg。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企業所在地吉林、通化、延邊、梅河口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延邊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