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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在吉林省率先成立“公證家事法律服務中心”
中國吉林網  2018-07-24 16:31:21

  原題:專為群眾家事“跑腿”  長春市在吉林省率先成立“公證家事法律服務中心”

  中國吉林網7月24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呂孟陽):俗話説,“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務事是老百姓最深刻感情的具體表現,婚姻、家庭、財産也是老百姓生活中最基礎的部分。

  公證作為法律救濟的重要手段,在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及保護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等方面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家事業務在公證業務辦理中的比重不斷加大,業務內容又密切關係到百姓切身利益。通過公證介入家事,引導和規範民事法律行為,宣傳法律常識,解答法律諮詢,提供公證法律幫助,對於理順家庭關係、防止矛盾激化、促進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基於社會民眾希望公平、高效、經濟的解決家庭糾紛的公證法律需求,本著為新時代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的良好意願,2018年7月24日,長春市司法局在長春市國安公證處舉辦了吉林省首批“公證家事法律服務中心”揭牌儀式。首批掛牌的有長春市國安公證處、長春市忠誠公證處、長春市忠信公證處、長春市黎明公證處四家單位。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王承偉主持揭牌儀式。

  吉林省司法廳巡視員杜延華,長春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梁向東在主會場為“國安公證處家事法律服務中心”揭牌。長春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鮑龍鄉、副局長孫志彤、副巡視員陶成山及寬城區司法局局長陳東、綠園區司法局局長孫品勝、雙陽區司法局局長曹興才分別在分會場,為長春市忠誠公證處、長春市忠信公證處、長春市黎明公證處三家“公證家事法律服務中心”揭牌。長春市公證協會會長、長春市國安公證處主任李成煥及“公證家事法律服務中心”所在區司法局局長分別做了表態發言。

  全省首批“公證家事法律服務中心”依託長春市公證機構設立,以家事法律服務為核心,以維護家庭和諧穩定為宗旨,創新法律服務手段,通過搭建專業服務平臺,集中解決家事法律問題,構建新型、健康的家庭關係,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其主要職能是圍繞市民方方面面的家庭事務,發揮公證監督、證明、溝通、服務的職能優勢,為市民解決家務事提供更加便捷、貼心的綜合性公證法律服務。

  家事法律服務中心主要服務範圍有:一是家事公證。主要包括遺囑、財産繼承、財産分割協議、贈與、婚前(夫妻)財産約定協議、遺贈撫養協議、贍養協議、撫養協議、變更子女撫養權協議、監護、保全證據、委託書、聲明書等。二是代為起草家事法律文書。根據當事人申請的公證事項,代為起草各類合同(協議書)、遺囑、委託書、聲明書及其它家事法律文書。三是家事法律諮詢。包括婚姻家庭關係、財産關係、監護、贍養、撫養(扶養)等方面的法律規定及所涉及的公證業務。四是家事輔助事務。根據當事人、人民法院、國家機關或其他社會組織的委託,辦理與家事案件相關的輔助事務。五是遺産事務執行。檢驗遺囑,擔任遺囑執行人,召集遺囑受益人,公佈遺囑;查明遺産,製作遺産清單,查明繼承人資格、範圍;清點、保管遺産,召集、主持繼承人會議,促成遺産分配,代為辦理遺産轉移手續。六是家事糾紛調解。婚姻、同居、撫養(扶養)、贍養、收養、監護、分家析産、繼承、遺贈等各類家事糾紛調解。

  吉林省司法廳巡視員杜延華在致辭時要求,公證法律服務中心一定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落實司法部、省司法廳公證領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緊緊圍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能定位,進一步創新公證服務方式方法,提高公證隊伍服務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長春市司法局梁向東局長在致辭時希望,全市公證法律服務者要在實踐中創新探索,努力解決群眾“辦證難、取證難”問題,為當事人提供“跑腿”服務,給群眾帶來便利;要認真履行職責,深化公證行業“放管服”改革,努力實現公證辦證“最多跑一次”;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發揮公證制度在預防糾紛、維護和諧、促進誠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所具有的獨特製度優勢。

  “家事法律服務內容無限廣、需求無限大,從搖籃到墓地,人在一生當中都會碰到。目前,全國家事業務佔到公證辦證總量的10%左右,長春市家事業務佔到了公證辦證總量的30%以上。設立家事法律服務中心就是讓老百姓在家門口得到最貼心的公證法律服務,為老百姓在家事糾紛的解決上提供了一條新方案,標誌著長春市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務事業掀開了新的一頁。”長春市司法局公證工作管理處闞春霞處長説。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