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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中國吉林網  2018-07-27 13:35:23

  中國吉林網7月27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小野):近日,吉林市紀委市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這4起典型問題是:

  磐石市明城林場黨支部副書記王煥成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8年2月15日至18日春節值班期間,王煥成擅自使用公務用車辦私事,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王煥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樺甸市常山鎮興隆村黨支部副書記張立民違規操辦升學宴借機斂財問題。2017年8月5日,張立民違規為其女操辦升學宴,收受村社幹部禮金,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張立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還違紀款。

  船營區搜登站鎮搜登站村村委會主任葉海山違規操辦婚慶事宜借機斂財問題。2017年10月1日,葉海山違規操辦其子婚宴,收受村民禮金。2018年3月,葉海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違紀款。

  昌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園林管理處處長渾東晨等人私車公養問題。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渾東晨與該單位副處長蘇海順、黨支部副書記曹瑛琦研究決定,違規用公款為渾東晨、蘇海順和園林管理處原會計王新憲、出納楊安銘的私家車加油,共計支出2.07萬元。2018年7月,渾東晨、蘇海順、王新憲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曹瑛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楊安銘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收繳違紀款。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