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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長春交警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中國吉林網  2018-08-15 09:32:43

  原題:新學期長春交警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召開“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業務辦理流程培訓會

  中國吉林網8月14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濤):新學期即將開學,為了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規範校車駕駛員準入門檻,保障乘坐校車學生的人身安全,8月14日,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全市各大隊車宣科民警召開了“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業務辦理流程培訓會。

  新學期長春交警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新學期長春交警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想要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並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且不超過60周歲;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被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酒後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一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無犯罪記錄;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駕駛人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應當提交下列資料: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表上無委託人簽字的,可另行提交委託書;機動車駕駛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機動車駕駛人照片2張。駕駛人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應本人持身份證、駕駛證、照片,體檢合格後到各區、縣(市)交警大隊窗口提出申請。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成功的,將重新製作駕駛證,並在副本簽注“某年、月、日起准許駕駛校車”等字樣。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