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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生態國際旅行社組織低成本遊被罰
中國吉林網  2018-08-31 10:53:27

  原題:長春市生態國際旅行社組織低成本旅遊 被罰停業整頓

  中國吉林網8月30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路豐源):中國吉林網、吉刻APP記者從長春市旅遊局獲悉,長春市生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雙陽區分公司因存在低於成本費用組織旅遊活動的違法行為,被罰停業整頓一個月,並處3萬元罰款。

  違法行為及處罰依據:長春市生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雙陽區分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將41名旅遊者以430元/人委託長春銀河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北戴河+山東半島汽車團7日遊;

  2018年6月16日、6月25日收取旅遊者團費300元/人、360元/人,組織北戴河+山東半島汽車團7日遊,該團成本費用為557元/人;

  6月25日收取旅遊者團費298元/人,組織北京+天津+北戴河汽車五日遊,該團成本費用為332元/人;獲利途徑主要通過向旅遊者推薦自費項目。

  2018年7月3日收取旅遊者118元/人,組織紅河谷一日遊,該團成本費用為158元/人;獲利途徑主要通過向旅遊者推薦購買戲水用具等。

  長春市生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雙陽區分公司屬於以低於成本費用組織旅遊活動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八條的規定,做出如下行政處罰:1.給予長春市生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雙陽區分公司責令改正,停業整頓一個月,時間:2018年8月29日—9月28日,並處三萬元罰款行政處罰;2.給予公司負責人魏某某處二千元罰款行政處罰。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