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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將支持民間投資創新發展
中國吉林網  2018-09-19 09:49:10

  原題:《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對外發佈 長春市將支持民間投資創新發展 可參與投資規模較大的PPP項目

  中國吉林網9月18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欒喜良):民間投資將再迎利好!

  9月18日,中國吉林網、吉刻APP記者從長春發改委網站獲悉,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79號)和《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吉發改投資規[2018]532號)精神,進一步改善服務、優化環境,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結合長春實際,長春市發改委牽頭起草了《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現根據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式,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開展簡政放權清查行動。按照國家深化“放管服”和省、市“只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開展簡政放權清查行動,根據“國家、省級取消,市級必須對應取消;國家、省級下放市級,市級必須做好承接,可以下放的繼續下放;國家、省級下放縣(市),市裏絕不截留”原則,對2013年以來落實國家簡政放權情況進行清查,確保取消下放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等重點任務落實到位。

  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程式,優化審批環節,依託吉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全面推行網上並聯審批。研究制定《長春市企業投資項目服務指南》,向社會公開辦事流程,實現企業投資項目從項目批准、用地審批、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各環節“只跑一次”。對標先進地區,廣泛學習浙江“標準地+承諾制+代辦制”模式。推動基本建設工業項目各項手續在100天內辦理完畢。

  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研究制定長春市《企業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仲介(專業技術)服務事項清單》,實行清單化管理。設立仲介服務交易平臺,為投資企業選擇仲介機構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的環境,推動仲介服務健康發展。

  清理核查民間投資項目報建審批情況

  建立民間投資報建項目清單。按照國家和省裏要求,全面清理、核查全市民間投資項目報建審批情況,逐項梳理已報審的民間投資項目,清查各類審批事項辦理情況,建立項目清單、明確辦理時限,加快項目報建審批進度。逐一解決民間投資項目在徵地拆遷、政策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加快投資項目報建審批辦理。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報建審批辦理,能夠辦理的報建審批事項,儘快辦理;暫不具備辦理條件的,幫助民營企業儘快落實有關條件;依法依規確實不能辦理的,主動做好解釋工作。對無正當理由拖延不辦的,加大問責力度,通過約談、通報、督辦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要針對清理核查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改進工作,提高效率,優化民間投資項目報建審批服務。

  支持民間投資創新發展

  推動産業轉型升級。鞏固發展汽車、農産品加工、軌道客車等支柱優勢産業的同時,著力培育具有比較優勢和發展後勁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鼓勵民營企業進入先進裝備製造、生物及醫藥健康、光電信息、新能源汽車、新材料、大數據等産業鏈長、帶動效應顯著的行業領域。鼓勵民間資本開展多元化農業投資,支持農村新産業新業態發展,推動民間資本與農戶建立股份合作等緊密利益聯結機制,對帶動農戶較多的市場主體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對民營企業創新支持。發揮財政性資金帶動作用,通過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設立基金等多種方式,廣泛吸納各類社會資本,支持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支持雙創示範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建設,提高為民營企業投資新興産業服務的能力和水準。不斷完善長春科技大市場功能,提升技術交易、科技成果轉化線上線下配套服務水準,縮短科技成果轉化週期,扶持科技型企業快速成長。

  加強對口交流合作。利用長春市與天津、杭州開展對口合作的有利契機,借鑒先進地區激發民間投資活力的經驗做法,吸引民間資本參與長春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實現優勢互補, 激發國有企業活力。合作發展“飛地經濟”,加快推進津長雙創示範基地、津長産業合作園以及浙商産業園、吉浙凈月服務業發展示範區建設。

  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

  建立PPP推進機制。建立完善PPP項目獎勵機制,通過TOT、ROT、TOO、委託運營、股權合作等方式規範有序盤活存量資産,將項目的資産所有權、股權、經營權、收費權等轉讓給社會資本,對符合條件化解政府債務的項目給予獎補資金支持。合理確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價格和收費標準,完善PPP項目價格和收費適時調整機制,建立PPP項目合理回報機制,吸引民間資本參與。

  創新PPP融資模式。充分利用全省PPP融資引導基金,對民間資本參與的PPP項目給予增信和融資支持。推動PPP項目資産證券化,鼓勵民間資本採取混合所有制、設立基金、組建聯合體等多種方式,參與投資規模較大的PPP項目。

  降低企業成本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落實國家擴大“營改增”試點、高新技術企業減稅、研發費加計扣除、固定資産加速折舊等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全面清理規範涉企收費措施和中小微企業收費減免規定,全面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於企業社會保險繳費徵收和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繼續落實國家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相關政策。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用好用足標準廠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降低企業用能用地成本。擴大企業直購電試點範圍,推動重點用電企業與發電企業開展直購電業務,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放寬落戶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放開人才引進落戶政策,凡大中專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術和技能人才、留學回國人員等各類人才在全市各類城鎮落戶不受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等限制,憑畢(結)業證書或相關專業證書即可辦理落戶手續。放寬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普通員工落戶限制,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憑營業執照即可落戶,民營企業普通職工(包括農民工)可憑勞動合同和職工名冊到民營企業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合理確定收費標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裏有關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根據《吉林省定價目錄》做好省授權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開展物流領域收費專項檢查,解決“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收費,降低貸款中間環節費用,嚴禁各種不規範收費和不合理的貸款附加條件。加快推進小微企業、科技企業收費全部納入“一網、一門、一次”平臺。

  努力破解融資成本

  加大小微企業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優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完善信貸管理制度,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信用評價制度、信貸流程。鼓勵各級政府建立企業信貸週轉資金,承接企業信貸資金週轉,合理確定利率,緩解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到期續貸壓力。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以自有合法資金參股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參與農信社改制或農村商業銀行增資擴股。加快建立一站式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平臺。開展持續性金企對接活動。

  創新融資方式。發展産業鏈融資、商業圈融資和企業群融資,開展知識産權質押、動産質押、倉單質押等抵押貸款業務。落實國家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支持企業利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落實企業上市、掛牌扶持獎勵政策。

  完善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建設全市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完善信用信息徵集制度、信用檔案數據庫和信用查詢系統。建設長春市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徵集、信用披露、信用評價和失信懲戒機制。依託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企業“銀稅互動”簽約範圍,增加誠信納稅民營企業的信貸規模。

  加快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綜合運用資本金注入、稅費減免、業務補助、風險補償等手段,增強行業擔保能力,提升融資服務水準。積極參與全省再擔保體系建設。鼓勵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主管部門優化績效考評指標,為小微企業減費讓利。

  加強政務誠信建設

  完善信用承諾制度。進一步完善守信踐諾制度,向民營企業作出政策承諾要嚴格依法依規,嚴格兌現合法合規的政策承諾,不得違法違規承諾優惠條件。嚴格履行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合法合規協議或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執行,不得隨意改變約定,不得出現“新官不理舊賬”等情況。全面清理政府拖欠民營企業的款項。探索建立和推行政府信用評估制度。

  開展政務失信專項治理。對市內相關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規承諾,特別是嚴重損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破壞民間投資良好環境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對造成政府嚴重失信違約行為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懲戒到人。

  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制定《長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將政務誠信建設納入地區績效考核,按季度調度政務誠信建設各項工作落實情況。每半年開展一次專項監督檢查,並進行通報。建立社會監督和第三方機構評估機制。受理社會公眾對政務失信行為的投訴和舉報。實施區域政務誠信大數據監測預警。

  加強政策統籌協調

  強化政策協調引導。各部門要協調配合,科學審慎研判擬出臺政策的預期效果和市場反應,統籌把握好政策出臺時機和力度。有關部門要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明確政策導向,提出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具體要求,正確引導投資預期。

  加大政策解讀。各地要在政府網站設立“解讀”專欄,從背景依據、主要內容、解決的主要問題等方面對國家發佈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時解讀,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解答普遍存在的各種疑問。各部門要圍繞經濟運行態勢和宏觀政策取向,加大政策解讀力度,主動解疑釋惑,幫助民營企業準確理解政策意圖。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及時準確發佈權威信息,做好民營企業關切事項的回應。

  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研究制定《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實施意見》,強化法制環境建設,促進企業家公平競爭、誠信經營,支持企業家創新發展,加強企業家教育培訓,弘揚企業家精神,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落實《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實施意見》,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保護,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産權和知識産權。

  建立健全政府與民營企業溝通機制。發揮工商聯和協會商會在企業與政府溝通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明確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破解“親”而不“清”、“清”而不“親”等問題。建立市區兩級領導聯繫億元以上重點企業“全覆蓋”體系,包保領導每季度至少深入企業1次,了解經營狀況,解決實際問題。

  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各地、各部門要全面梳理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裏已出臺的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逐項檢查各項政策措施在本地、本領域落實情況,對尚未有效落實的政策措施,要認真分析原因,抓緊研究解決辦法,確保政策儘快落地。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