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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11月16日起免除六項基本殯葬費用 免除最高限額為995元
長春日報  2018-11-12 09:28:39

  原題:我市將免除六項基本殯葬費用 免除最高限額為995元

長春市11月16日起免除六項基本殯葬費用 免除最高限額為9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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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春日報11月10日訊(記者張鑫多):9日,長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對《長春市殯葬惠民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免除基本殯葬費用方面的信息進行發佈。

  為實現基本殯葬服務政策的普惠性和均等化,促進基本殯葬消費更多惠及我市居民,按照《2018年建設幸福長春行動計劃》要求,從11月16日開始,將對5類在長死亡並按殯葬法律法規火化的人員實行基本殯葬費用免除。

  免除範圍包括:具有本市城區(含雙陽區、九台區)戶籍的居民,非長春市戶籍的在長各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生,駐長部隊現役軍人、非長春市戶籍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在長春市居住並取得《長春市居住證》的人員,因自然災害死亡人員。

  免除項目共6項:普通殯儀專用車遺體運輸費160元,3天內普通冰櫃遺體存放費270元,普通火化設備遺體火化費220元,1個價值200元以內的骨灰盒,1個價值100元以內的紙棺,一年骨灰寄存費45元。

  基本殯葬消費免除金額最高限額為995元。雙陽區、九台區以當地物價部門定價標準為準,免除金額最高限額為746.5元。若有價格變動,根據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而調整,免除時據實結算。對符合免除條件的回族等少數民族逝者,在市回族殯葬服務站按免除基本殯葬消費最高限額995元予以補助。

  戶籍在長春市主城區、開發區的,逝者家屬(指逝者的直系親屬或法定監護人)自願選擇市殯葬服務中心或市龍峰殯葬服務中心辦理遺體處理。戶籍在雙陽區、九台區的,逝者家屬須在當地區殯儀館辦理遺體處理。

  今後,市、區兩級財政每年將投入3000余萬元保證這項民生項目的實施,民政部門也將進一步加大殯葬改革力度,營造一個良好的治喪環境。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