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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提前完成2018年度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長春日報  2018-11-20 10:07:27

  原題:至11月18日,長春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282天——我市提前完成年度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長春日報11月20日訊(記者楊洪倫 通訊員李春暉):19日,記者從長春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佈的監測數據顯示:至11月18日,長春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282天,其中優級105天,良級177天,優良率90.1%。至此,長春市已提前實現《吉林省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中規定的“長春市2018年優良天數達到280天”目標。

  今年年初以來,長春市環境空氣品質持續向好,空氣優良天數比上年同期增加41天,重污染天數僅1天,同比減少9天。空氣中主要污染物細顆粒物(PM2.5)均值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其他5項污染物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8月份,長春市空氣品質在全國169個重點城市位列第七,成為當月北方空氣品質最好城市,這也是長春市有空氣品質狀況記載以來在全國的最好排名。截至11月18日,長春市環境空氣品質已連續107天保持優良。

  據環保和氣象專家分析,長春市空氣品質明顯改善,一方面是由於氣象條件較利於污染物擴散,更重要的是近年來特別是2016年以來,長春市全面加強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開展伊通河綜合治理、舊城區全面改造、機動車擁堵徹底治理、城市全面精細化管理等綜合施策的結果。

  在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中,長春市積極而為,在燃煤、秸稈、揚塵、工業、機動車污染治理等方面,多措並舉,精準施策,協同發力,成果顯著。

  治理燃煤污染,煤炭消費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至67.3%。近年來,全市共淘汰燃煤鍋爐共計7001台,減少燃煤消耗約180萬噸;實施暖房子工程改造減少排放煙塵0.26萬噸、二氧化硫0.32萬噸;全市450台每小時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完成達標改造;全市16台2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實現超低排放。

  整治揚塵污染。2016年以來,長春市每年消除裸露地面300公頃以上,僅伊通河綜合整治工程,就為長春市新增綠地1350公頃。今年長春市新增清洗車和灑水車380台,主次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以克論凈、深度保潔”擴大到60條街路。

  治理工業污染。全市16家高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和退城入園,關閉取締39戶石灰企業,淘汰落後産能180萬噸,完成整治993家“散亂污”企業。全市公交車中新能源車佔92%,15401台出租汽車均實施了“油改氣”,累計淘汰黃標車10.7萬輛,約佔總量的96.5%。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