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長春市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修復蹄疾勢強
長春日報  2018-11-21 09:46:17

  原題:不折不扣整改 保護好山好水 我市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修復蹄疾勢強

  長春日報11月21日訊(記者 楊洪倫 本報通訊員 李春暉):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處違建設施、九台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23處違章建築均已拆除完畢;蓮花山度假區轄自然保護區全部耕地實現退耕還濕……長春市充分汲取甘肅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深刻教訓,對照反思,舉一反三,強化排查,壓實責任,自然保護區問題整改按時序紮實穩步推進。

  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王君正就做好貫徹中辦國辦《關於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督查處理情況及其教訓的通報》精神,第一時間作出重要批示。市委辦、政府辦第一時間將批示和《通報》原文發至15個縣(市)區、開發區及市直48個部門進行逐級傳達落實。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專題學習貫徹,全市上下全力抓好整改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持續開展專項行動,推進問題摸排整改。2016年長春市對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凈月潭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新立城水庫、石頭口門水庫、羊草溝煤礦等5個重點區域開展了生態環境問題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核查出問題395個,當年完成整改324個,其他71個問題全部按要求有序整改。

  在2017年7月長春市組織的專項檢查中,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九台濕地自然保護區共排查出問題139個,其中波羅湖101個、九台濕地38個。當年,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完成整改問題25個,退耕還濕1500公頃;九台濕地自然保護區完成整改問題38個,其他76個問題全部納入“綠盾行動”進行短期或長期整改。

  2018年5月,長春市將自然保護區和76個未完成整改問題全部納入《長春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農安縣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列為立整立改和短期整改目標任務,確定9項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進行跟蹤督查督辦。

  目前,波羅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拆除20處違建設施、8處魚塘管護違建設施。波羅湖泡退耕還濕482.7公頃,敖寶圖泡退耕還濕1760公頃,環湖綠化帶退耕還林837公頃。確定其他長期整改問題49個,完成時限為2022年12月30日前。

  九台濕地自然保護區已拆除23處違章建築,關閉3處魚池,遷出2家牧業小區。9家採石場已啟動修復工程,正在進行邊坡修整、覆土等修復工作。剩餘1處問題明年年底將完成整改。今年年底可全部完成徵拆、退耕還濕。長春新區轄自然保護區涉及耕地面積共2.98萬平方米(均為旱田)已經全部休耕。

  下一步,長春市將嚴格按照《長春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確定的任務和時間節點,進一步夯實轄區黨委、政府屬地主體責任和行業管理機構的監管責任,採取超常規舉措,強化執法監管,狠抓跟蹤督導,嚴格追責問責,逐項問題落實整改措施,挂圖作戰,逐項問題驗收銷號,強力推進涉侵佔破壞生態環境各類問題的整改落實和生態修復工作。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