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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樹市全面推行河湖警長制
吉林日報  2018-11-22 09:30:05

  原題:為早日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貢獻公安力量——榆樹市全面推行河湖警長制

  吉林日報11月22日訊(記者 劉巍):為紮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發展理念,今年5月以來,省公安廳在榆樹市、舒蘭市、扶余市公安機關開展河湖警長制試點,努力探索在河湖生態環境保護中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的嶄新實踐。榆樹市公安局敢當敢為、敢闖敢試,結合本地實際建立了政府統籌、公安主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1+1+2+N”河湖警長制工作模式,嚴厲打擊拉林河流域破壞生態環境污染違法犯罪,全力配合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河湖生態環境管理、修護工作,取得了顯著的階段性成效。

  頂層設計 制度創新

  河湖警長制在生態環境保護實踐中應運而生

  長春市公安局和榆樹市委、市政府堅決支持榆樹市公安局河湖警長制試點工作,並在面臨機構改革,編制、人員凍結的情況下,推進榆樹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態環境犯罪偵查大隊,發揮專業隊職能,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活動。

  河湖警長制試點工作啟動後,榆樹市公安局積極創新工作理念,強化協調配合,對照全市“河長”體系,成立了榆樹市公安局“河湖警長辦”,公安機關主動邀請相關部門研究解決打擊涉河違法犯罪以及其他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著力堵塞行政管理漏洞,變各自為戰、單打獨鬥為協同聯動、整體作戰,全力推進河湖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據了解,榆樹市公安局因地制宜創新建立河湖警長制“1+1+2+N”工作體系,以公安局長為總警長,其他6名局黨委班子成員為副總警長,94名民警和39名輔警及鄉(鎮)街村屯群防群治人員參與,定期開展巡河工作。同時,他們堅持執行“河長吹哨、警長報到”的領導機制,各級“警長”主動向各級“河長”彙報工作、爭取支持,切實履行好參謀員、巡邏員、戰鬥員、信息員、調解員、宣傳員職責。

  加大投入 提高戰力

  構建流域重要生態屏障

  拉林河榆樹段長107公里,流域面積1685平方公里,流經8個鄉鎮,有23條支流,是惠及沿岸百萬群眾的“母親河”。針對拉林河流域點多、線長、面廣的特點,榆樹市公安局充分發揮河湖警長制巡河、管河、治河“三位一體”的職能,對非法採砂、污染排放、破壞河道等涉河犯罪重拳出擊,絕不姑息,有力推動了拉林河生態環境的整體改善。

  工作中,榆樹市公安局緊緊把握拉林河流域生態環境日常管理這一難點、重點,堅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戰鬥力,創新建立“水陸空+電子巡河、快速上報、留痕管理、閉環跟蹤”的科技巡河平臺,實現立體化全天候動態巡河,把河湖警長制威懾效應覆蓋到拉林河全流域。

  以拉林河水面常態巡河為目標,籌措經費購買了水上巡邏艇,對水面涉河犯罪案件快速預警、快速打擊,做到以動制動、以快制快。克服拉林河沿線無通訊網絡、無引電設施等困難,在易發案重點部位選址新建多個高清探頭,巡河民警通過全警通手持終端“巡河模組”APP,實時查看視頻圖像,讓巡河工作有跡可循、有據可查。

  對於車、船、人不便進入的河湖複雜區域,榆樹市公安局利用無人機開展空中巡邏,及時發現隱蔽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空中巡邏無死角。此外,榆樹市公安局與榆樹市通航機場合作,利用機場直升機每月開展三次空中巡邏,彌補無人機電池續航時間短,飛行範圍受限等問題,進一步提升河湖巡護效能,充分發揮其大範圍稽查、追捕工作優勢,對不法犯罪人員形成強大震懾。

  激發潛能 共同參與

  形成保護拉林河生態安全工作強大合力

  除日常巡護河湖工作外,榆樹市公安局依託河湖警長制,紮實推進嚴打涉河違法犯罪,做到違法行為出現在哪,公安民警就亮劍在哪。

  為解決拉林河流域綜合治理難、源頭與中下游脫節難題,榆樹市公安局主動與相鄰流域吉林舒蘭、松原扶余、黑龍江雙城等地公安機關協商交流,簽署警務合作框架協議,加強協作配合,落實信息共享,解決跨區域河道污染難題;相鄰轄區基層派出所進行無縫對接,形成齊抓共管、共建、共享一條河的良好工作格局。

  保護生態環境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榆樹市公安局不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工作力度,通過電視滾動字幕、廣播等方式,在公園、廣場、社區、校園、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採砂場、村屯農戶、污染排放企業等重點陣地,全面普及宣傳污染排放點源、農業面源等污染源知識,公開曝光典型違法犯罪案例,讓河湖警長制家喻戶曉、深入民心,進一步增強了單位法人的守法意識,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