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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施行“捕訴合一”機制
吉林日報  2018-12-03 09:20:24

  原題:我省施行“捕訴合一”機制

  吉林日報12月2日訊(記者董鵬宇):11月27日,《吉林省檢察機關深化“捕訴合一”辦案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在吉林省正式施行。這是經過吉林省檢察機關3年多的實踐探索,全國知名專家學者把脈,吉林省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同意,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核通過的又一檢察改革成果。

  特別是《意見》吸納了修改後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刑事訴訟法最新成果。重點圍繞“捕訴合一”辦案模式的一般規定、分案原則、辦案銜接和訴訟監督四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範,解決了刑事案件捕訴銜接、上下級銜接、辦案與監督銜接、特別情形處理等,是吉林省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又一重大舉措,是“捕訴合一”模式納入國家制度設計後的又一次實踐創新,成為吉林檢察改革的新名片。

  “捕訴合一機制運行,最大的難點有三個:一是分案,二是上下級銜接,三是辦案與訴訟監督的關係。對外決定著檢察決策的權威與公信力,對內決定著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落地見效。《意見》的試行,使我們有了制度依據,檢察權的運行與管理會更加規範,公平正義更有保證。”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國生説。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