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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開展水環境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
長春日報  2019-01-04 15:29:34

  原題:我市開展水環境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 依法嚴管重罰水環境違法行為

  長春日報1月4日訊(記者 楊洪倫 通訊員 李春暉):1日,記者從長春市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長春市“今冬明春”水環境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已出動執法人員1000余人次,檢查企業700余家次,並對發現問題依法立案嚴查嚴辦。

  為確保枯水期長春市水環境品質,日前長春市在全市範圍內啟動了“今冬明春”水環境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長春市建立健全了強化協調聯動,政府高位統籌、部門齊抓共管的管理機制,從嚴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污染負荷,推動枯水期水質明顯改善。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將緊盯城鎮、工業集聚區各類污水處理廠,緊盯沿河主河道和各支流各類排口,緊盯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特別是沿河重點排污大戶治水設施,緊盯畜禽污染防治,緊盯河道及沿岸垃圾管理,緊盯沿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緊盯各類工程進度,緊盯“散亂污”企業治理,緊盯河長制落實情況。

  通過“十個緊盯”,確保設施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確保杜絕各類工業企業、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超標排放和溢流排放。確保所有流域內的畜禽糞污不直排入河,並得到綜合利用。確保河道及沿岸無垃圾,流域內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利用今冬明春開展“三清三改”行動,即清理農村各類垃圾,清理農村溝塘,清理養殖糞污,改水、改廁、改變衛生環境習慣,確保農村人居環境有根本性轉變。確保關停、整治和取締一批“散亂污”企業。制定生態補水計劃,保證河道形成有益的基流,保證斷面具有較好的水質。加大巡河力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處理,保證污染物不入河。

  專項行動中,將對水環境監管的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加密檢查頻次,加大工作力度,傳導工作壓力,提高執法效能。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實施“駐廠式”監管,點對點盯防,全程參與管理,全程監督運行。對重點排水大戶,綜合採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方式,明察暗訪、晝巡夜查等方式,強化對企業的環境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河長制”,及時發現和解決河道垃圾堆滯和畜禽糞污隨意傾倒、直排等影響水質改善的問題。

  長春市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專項行動將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管重罰。對惡意違法排污企業,一律責令停産停業;對達標無望的企業,依法取締關閉;對拒不停産停業的,依法實施斷水斷電;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持續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對發現問題不整改的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按日計罰”。要運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等手段,依法依規對違法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加強督辦。對水質持續惡化、攻堅行動落實不到位以及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甚至“一刀切”的轄區、單位及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限批限産。對行動工作不力的區域,實行涉水項目限批。對排放不達標和整改工作不力的企業,實行限産或關停,直至達標排放為止。

編輯:杜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