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吉林省頒布秸稈禁燒激勵暫行辦法 明確集體、個人獎勵和補助條件
中國吉林網  2019-05-16 14:14:46

  中國吉林網5月16日訊(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艾靈): 為有效調動全省各地、各系統幹部開展秸稈禁燒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全面提升秸稈禁燒工作水準,吉林省結合往年秸稈禁燒工作的實際情況和經驗,由吉林省生態環境廳與吉林省財政廳制定並下發《吉林省秸稈禁燒激勵暫行辦法》,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幹事爭先在秸稈禁燒工作中創新、創優的工作熱情,為全省秸稈禁燒工作營造敢擔當、勇作為的濃厚氛圍。

  《吉林省秸稈禁燒激勵暫行辦法》規定,秸稈禁燒激勵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相結合、以精神激勵為主的原則,分為集體記功或嘉獎和個人補助兩種形式,每年開展一次,評價時間範圍為上一年度10月1日至下一年度5月1日。

  《吉林省秸稈禁燒激勵暫行辦法》明確對集體的記功或嘉獎條件為:建立較完善的秸稈禁燒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網格化監管和包保責任制,有效開展秸稈禁燒檢查督導,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隨意露天焚燒秸稈行為;衛星遙感監測及省級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督查中未在秸稈禁燒區內發現秸稈露天焚燒行為;建立並落實秸稈離田機制,較好完成秸稈禁燒區內剩餘秸稈離田工作,有效消除秸稈露天焚燒隱患;著力拓寬秸稈出路,有效提升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嚴密組織實施秸稈限燒區計劃燒除工作,未引發區域性大氣嚴重污染和安全事故的,予以記三等功或嘉獎。

  對行政村負責秸稈禁燒工作的一線工作人員給予資金補助的條件為: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各項工作制度,秸稈禁燒區內的行政村未發現秸稈露天焚燒火點;秸稈禁燒區內的行政村較好完成剩佘秸稈離田任務,有效消除秸稈露天焚燒隱患;秸稈限燒區內的行政村嚴格按要求開展計劃燒除工作,未引發區域性大氣嚴重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吉林省財政廳給予一線工作人員資金補助。

編輯:田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