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來源:中國吉林網  |  2024-02-27 11:15:10

  為貫徹落實省、州、市關於促消費工作部署,進一步激發汽車市場消費潛能,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延吉市政府決定於2024年2月26日起投入1000萬元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從而釋放消費市場潛力,具體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名稱

  延吉市“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二、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2024年2月26日10:00至4月26日23:59

  審核時間:2024年2月26日10:00至4月26日23:59

  三、參加促銷活動企業條件

  (一)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

  (二)誠信經營,商品和服務品質有保證;

  (三)參加促銷活動的商貿企業按照不低於政府出資的配比增加投入,開展優惠促銷活動。

  四、活動內容

  個人消費者(不限戶籍),在參加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乘用車(含新能源車,不包括營運車輛、二手車),在企業優惠的基礎上,可領取電子消費券,申請名額先到先得,資金用完活動即止。

  電子消費券標準如下:

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一)線上報名。實名登錄支付寶後,在支付寶首頁搜索“碼上優惠”小程式,點擊“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欄,按要求填報姓名、身份證號、支付寶賬號等信息完成報名申請。

  (二)資料上傳。活動期間,消費者購車後通過支付寶小程式上傳:

  ①交易小票(非現金收據)

  ②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聯-發票銷售方名稱需與附件的企業名稱一致)

  ③購車合同

  ④車輛登記證書(綠本的第一頁和第二頁)

  ⑤(在延吉繳納車輛購置稅)完稅發票

  ⑥汽車行駛證等(照片或掃描件)

  所有材料(以首次開具的證明為準)需在活動期間內,並與支付寶賬戶均為同一用戶名稱,要求上傳的證件和信息材料清晰可見。資料上傳後,完成審核前不可修改。

  (三)審核配券。第一步平臺審核,第二步商戶審核,第三步商務局審核。活動期間每天進行審核,最後一次審核時間為2024年4月26日(所有購車憑證日期須在活動時間範圍內)。

  資料上傳後,審核通過後由支付寶進行短信告知,若因上傳圖片不清晰、資料上傳不全等原因,支付寶平臺通過短信告知提示駁回,消費者可進行修改,若被駁回後(三天內)未重新上傳,逾期視為放棄參與消費券活動。審核通過後如遇特殊情況,具體以商務局公告為準。

  活動客服電話:4000780003

  (四)消費券使用範圍及時間

  1)領取:所有購車材料審核結束後(15個工作日),支付寶平臺將統一配券,屆時消費者可進入活動領取頁面端口,領取電子消費券。

  2)核銷:電子消費券需在參與活動的企業到店核銷使用(具體名單附後),購車領取的電子消費券與其他類別的政府消費券不能疊加使用,核銷時間:配券之日起一個月內(因消費者自身原因未領取使用的不予補發)。 

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列入本次消費券活動範圍

  1)貨車、工程車、客車、特種車等生産經營用車;

  2)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購買新車的;

  3)在活動公告發佈前已經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在活動公告發佈後更換或重新開具發票的;

  4)購買摩托車、三輪車,四輪低速電動汽車的。

  五、活動規則

  (一)消費者上傳的購車相關資料(均以首次開具的證明為準),購車憑證日期需在活動期間內,不符合要求均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為避免違規操作行為,購車資料首次上傳後,完成審核前不可修改。

  (二)參與活動需要在支付寶綁定銀行卡,且已完成實名認證。每位消費者活動期間只可申領其名下一輛汽車的消費券。

  (三)消費者出現申報汽車消費券金額錯誤或未按要求上傳資料導致資格取消的情況,由消費者自行承擔。

  (四)活動期間,企業和消費者若出現違規操作的行為,一經核實,將直接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

  (五)不符合活動規則的資料將被取消,不能再次提交申請。

  (六)活動期間,同一車輛不可進行再次交易,一經發現直接取消領取消費券資格;一台購車手續僅可申領一次相應金額消費券。

  (七)如因個人材料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且遇名額使用完畢的情況,相應名額將不予保留;

  (八)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如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費券活動出現變更或調整,以政府相關公告為準。

  (九)為符合政府財政資金審計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門可能需要在必要範圍內收集消費詳情(包括:交易時間、交易金額、核銷金額、核銷類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進行檢查與核實。

  (十)為保證活動有序進行,如消費者出現(如刷單、套現等)作弊違規行為,將取消其活動參與資格,並收回已得消費券。構成違法犯罪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依規查處。

  (十一)單張消費券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轉讓、不可售賣、不可找零、不可提現;消費券不能用於線上支付和個人轉賬;不得使用消費券購買儲值卡、購物卡、加油卡等消費卡;消費券過期自動作廢。當用戶在交易時使用消費券抵扣,有效期內如發生撤銷、退貨等反向操作,消費券會自動返還到消費者支付寶卡包,可再次使用(若部分退款,使用門檻與原消費券一致)。

  (十二)如在消費券核銷過程中遇到使用操作問題,請及時與核銷商戶聯繫。因核銷企業操作不當,無法正常使用,由核銷企業負責;因個人操作不當,無法正常使用,由個人負責。如消費者上傳虛假材料佔用名額,將取消參與資格;發現商家有違規作弊行為的,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延吉市委宣傳部供稿供圖)

  附件1:參加汽車消費券活動企業名單

  附件2:核銷消費券企業名單

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延吉市開展“龍年煥新,惠購延吉”汽車消費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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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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