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1月4日晚,長江航運公安局南京分局對無證駕駛並從事長江非法載客的違法行為人開出了新年首張罰單,船主李某因此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還被罰款五百元。
1月2日上午10時許,長江航運公安局南京分局民警在長江南京段烏魚洲錨地水域執行元旦小長假節日巡查任務時,發現江面有一艘“三無(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貨郎船在水面航行。該船船主李某發現有公安巡邏艇巡航,擔心被查處,駕船快速向岸邊靠近,試圖逃避檢查。該船被公安巡邏艇攔截後,民警檢查發現船主李某是慣犯。李某平時以駕駛貨郎船從事米油等生活用品交易為主要生活來源,有時也靠接送大船船員上岸掙點零花錢,其中有過多次因無證駕駛機動船舶被處罰的違法經歷。
民警現場向私自乘坐“三無”船舶的兩名船員開展法律法規以及安全教育,告知他們以後如果需要可以乘坐具有合法營運手續的船隻或者乘坐港口專門的交通船,不能乘坐這種安全隱患極大的“三無”船。考慮到交通安全,從服務群眾的角度出發,執勤民警用公安巡邏艇將兩名船員安全送回船上。
民警提醒船員,安全出行是第一,合法有證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需要廣大船員共同努力維護。(文 黃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