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連市市剛剛下發了《關於加強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從2018年8月1日起,醫保定點藥店經營範圍僅限于《藥品經營許可證》規定的經營範圍和具有食藥監械字號、藥管械字號的醫療器械,具有衛消字號的消殺藥品、計生用品以及具有國食健字號、衛食健字號的保健品。醫保定點藥店禁止擺放、銷售食品、化粧品、生活用品等商品。醫保參保人在醫保定點藥店購買具有國食健字號、衛食健字號的保健品時,不允許使用醫保卡個人賬戶支付。
據了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由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組成。從長遠來看,這部分資金都是“救命錢”,一旦身患重大疾病,可以緩解資金之急。而藥店變超市,醫保卡變購物卡,是近年來相關部門一直在打擊的社會亂象。(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