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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推行“721工作法”提高城市管理服務水準
遼寧日報  2018-07-24 11:13:57

  據報道,今後3年,遼寧省將提高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管理服務水準,堅持“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

  城市管理與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遼寧省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實質就是要求城市管理堅持服務為先,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

  城市管理的重點是“理”,既是理清、理順之“理”,又是理解之“理”。從這個意義上説,在城市管理中踐行服務理念,堅持服務為先,則是理清城市管理思路、理順城市管理關係的基礎,也是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城市管理中堅持服務為先,能化解和彌補嚴格執法的缺陷。嚴格執法看似效率高、力度大,但難以從根源處消除城市管理中的沉疴痼疾,很多問題經常是這邊打、那邊露,反復出現。同時,有些地方在執法中缺乏對城市發展、群眾利益的綜合考量,難以實現“管好”的初衷。如面對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一些地方對亂停亂放單車採取搬離、扣留等方式解決問題。而瀋陽市則採取施劃單車停車位,引導公眾有序停放,贏得了市民、共享單車運營商等各方贊同。對比之下,就不難看出“疏”有時會比“堵”更有效,且標本兼治。

  城市管理中堅持服務為先,能避免城市管理執法者和市民之間的衝突和矛盾。城管工作為何得不到理解和尊重?究其根源,即是方式方法,城市管理執法者需要真正轉變為服務者,拋棄簡單化、粗暴化的執法。唯有如此,城市管理執法者和市民之間的關係才能融洽。

  實踐證明,城市管理中只有堅持服務為先,才能實現多方共贏。(郭星)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