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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項科技成果轉化試點政策措施在遼寧全省推廣
遼寧日報  2018-09-10 13:49:06

  遼寧省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又有新政策。9月7日,記者從省科技廳了解到,由省科技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等12家省直單位聯合製定的《關於推廣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落實試點有關政策措施和瀋陽市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科技創新典型經驗的通知》已正式印發,內容包含18項具體政策措施,這些都是近年來在全省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試點産生的好經驗好做法,將有效解決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諸多難點問題。

  據介紹,從2016年起,遼寧省選擇省屬16家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政策落實試點。兩年來,試點單位形成了大量有益的經驗和做法。本次省直12家部門聯合發文,就是要將這些好經驗好做法在全省推廣,從而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落實的“最後一公里”。

  據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遼寧省推廣的這些政策措施具有較強的先進性、創新性和突破性。在實施層面具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多部門聯動,政策措施實施的精準度高,條條有部門落實。二是問題導向,針對性強,有效破解大家普遍關心的“雙肩挑”幹部成果轉化獎勵、橫向經費管理、獎勵與工資總額關係等堵點問題。三是權責下移,賦予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員更大的管理和經費使用自主權。

  在管理體制和機制上,政策措施明確了高校院所除正職以外的其他班子成員、所屬院係所和內設機構領導人員的科技成果轉化,經高校、科研院所黨委(黨組)集體研究批准,允許獲得科技成果轉化的現金、股權或出資比例的獎勵;允許以現金入股方式解決企業流動資金不足;所屬單位中擔任法人代表的處級正職領導經批准也可以獲得股權或出資比例的獎勵;允許高校院所利用自有資金設立用於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和引進人才活動的國際交流專項資金;建立國有資産科技創新投資容錯機制。

  在人事職稱管理上,政策措施明確規定: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和報酬支出一次性計入當年本單位工資總額,不受當年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工資總額基數;允許對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突出人員單獨設立崗位和職稱;在職和退休科研人員到企業兼職兼薪企業免於繳納社會基金;允許單位的財務、人事等人員兼職兼薪擔任科研助理,提供專業化服務。

  在科研經費管理上,政策措施擴大了科研人員對橫向課題經費的使用自主權。允許在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將除管理費和國有資産有償使用費以外的其餘橫向科研項目經費記為暫存款,按照項目進度衝減暫存款;橫向課題結余經費由研發團隊自主使用,允許以創業資本或增資入股形式創辦科技企業或為招收的本科生、研究生繳納學費;研發團隊使用橫向課題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産歸研發團隊所有,自行組織採購,鼓勵將購置的固定資産捐贈給高校院所。

  另外,政策措施中還明確界定了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概念和科研人員自行實施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獎勵政策,避免了政策實施中的歧義。允許高校院所通過資産劃撥等方式將科技成果轉移至本單位獨資設立的資産管理法人機構,並以該法人名義作價投資。獲得高校院所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的科研人員,可減按50%繳納個人所得稅。(記者 方亮)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