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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和平區發佈打擊拒執犯罪聯合通告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11-27 17:32:49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田甜):11月27日下午,中共瀋陽市和平區委政法委、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和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在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拒執犯罪的聯合通告》。

  通告提出,和平區政法各部門將持續開展聯合行動,嚴厲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妨礙公務,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産等犯罪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及時立案偵查,採取強制措施,檢察機關依法及時批捕、移送起訴,人民法院依法及時審判;被執行人、執行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從重從快懲處;負有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應在本通告發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如實申報財産、依法履行義務;涉嫌犯罪人員,在本通告發佈之日起十五日內主動投案並履行完畢的,將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同時,發佈會通報並解讀了4起打擊拒執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兩起為和平區打擊拒執犯罪的案例。

瀋陽市和平區發佈打擊拒執犯罪聯合通告

    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員額法官薛思林解讀打擊拒執犯罪的典型案例。(攝影 田甜)

瀋陽市和平區發佈打擊拒執犯罪聯合通告

    發佈會現場。(攝影 田甜)

  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員額法官薛思林介紹,在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胡某合夥協議糾紛執行一案中,胡某在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書後,拒不申報財産。經法院督促申報後,隱匿其在鐵嶺市某村承包了部分林地種植果樹,每年均有收入的財産線索,不如實申報。2016年2月21日,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其後,胡某仍不改正,被執行人胡某的行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將案件線索移送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公安機關已對被執行人胡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薛思林強調,希望通過此次聯合通告的發佈警醒具有執行義務的相對人,使其能夠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使老百姓拿到的判決書不至於變成“法律白條”。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