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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推出預防和化解執法糾紛新舉措
遼寧日報  2019-01-11 08:46:12

  隨著城市管理執法力度的加大,執法者與被執法者之間的糾紛時有發生,而偶爾發生的“任性”執法更會給我們的社會帶來傷害。今年,遼寧省將啟動“律師駐隊”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促進規範文明執法,預防和化解執法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此,省司法廳和省住建廳出臺了《關於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該項工作的工作模式和任務等進行了明確並提出了要求。這是1月8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的。

  打造一座完美的城市,三分靠建設,七分靠管理,律師作為法治工作者,是創新城市管理執法方式、促進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法治化建設的重要力量。《意見》明確,遼寧省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主要採取聘請“律師駐隊”的模式。“律師駐隊”是指城市管理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指派一名以上的專職律師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執法。駐隊律師不僅要為聘用單位提供法律服務,還要在聘用單位辦公,隨隊赴執法一線提供法律服務。駐隊律師的工作任務、工作方式、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由各地結合實際,通過法律服務協議方式約定,並在轄區內公示。

  駐隊律師的工作任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相關政策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見,對規範城市管理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提出法律意見;參與處置疑難複雜城市管理執法事項,參與對接受調查處理或者行政處罰的執法相對人進行説服溝通工作,出具律師告知函對相對人履行法律義務進行催告。

  同時,駐隊律師還要發揮第三方監督作用,督促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履行職責,依法規範執法程式;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代理妨礙城市管理執法和暴力抗法行為的訴訟;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等法律事務;開展普法教育,協助做好轄區內城市管理法治宣傳和普法活動,協助開展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等。(記者 劉佳)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