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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衛計委提醒:皮膚抑菌膏不是藥是消毒産品
大連日報  2019-03-21 09:44:03

  很多人皮膚瘙癢會去藥店自行購買標有“抑菌作用”的皮膚抑菌膏,涂用後發現症狀未能緩解,反而加重了。大連市衛生計生委綜合監督執法局提醒,皮膚抑菌膏不是藥品,而是一款標有“消字號”的消毒産品,對濕疹病症並不能起到有效治療效果。

  什麼是抗(抑)菌製劑

  是指直接接觸皮膚黏膜、具有一定殺菌抑菌作用的製劑(栓劑、皂劑除外),屬於消毒産品中的衛生用品類,不能宣傳消毒、滅菌作用,不得用於破損皮膚、黏膜、傷口及性生活中對性病的預防。同時,作為第二類消毒産品,産品責任單位需要在首次上市前按照《消毒産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産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進行衛生安全評價,形成《消毒産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並進行備案,對評價結果負責。

  抗(抑)菌製劑不是藥品

  抗(抑)菌製劑的批准文號“衛消證字”屬於消毒産品中的衛生用品,具有抗菌、抑菌功能,主要適用於“預防為主”的亞健康人群。藥品的批准文號為“國藥準字”,具有抗菌、殺菌、消炎等功效,主要適用於非健康人群。若將消毒産品當做藥品使用,不僅達不到治療疾病的效果,甚至會延誤治療時機,導致病情惡化甚至更嚴重的後果。

  抗(抑)菌製劑不是疫苗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第二條明確疫苗是指為了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發生、流行,用於人體預防接種的疫苗類預防性生物製品。因此,抗(抑)菌製劑不得命名為“×××流感病毒抗體噴劑”“×××痤瘡丙酸桿菌抗體噴劑”等。在經營、使用過程中,如果有宣傳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那就要小心了,千萬別掉進“陷阱”裏。

編輯: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