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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推行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20-06-24 14:33:03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張穎):6月23日,遼寧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關於《遼寧省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情況。

  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在各類開發區、産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範圍內,由政府統一組織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形成整體性、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成果,提供給進入該區域的建設項目免費共享使用。

  地震安全性評價是為重大建設工程、震後易産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提供抗震設防依據的重要工作,以往針對單個項目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週期較長、費用較高。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後,特定區域內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較重大工程,可以直接根據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進行抗震設防,不再需要單獨開展專門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按項目評估變為按區域評估,企業行為變為政府主動服務行為,簡化了審批流程,提高了政府服務效率,降低了企業成本,減輕了企業負擔,對於進一步改善遼寧省投資環境、助力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共二十三條,對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進行了全流程規範,主要在適用範圍、工作要求,結果審查、使用和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範圍包括地域範圍和工程對象範圍。《管理辦法》規定,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要求應遵循中國地震局制定的《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大綱(試行)》,確保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精準服務園區産業規劃佈局和相關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由省地震局組織技術審查。省地震局建立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審查專家庫。省地震局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監管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對全省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進行監管。

  《管理辦法》發佈實施,是遼寧省開展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優化遼寧省營商環境、助力遼寧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

  遼寧省地震局副局長廖旭表示,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具有一定強制性,企業應按要求使用區域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進行抗震設防。

       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局職能轉變處處長白國營表示,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的出臺,是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需要,體現了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性,實現更快、更便捷為企業服務。

編輯:王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