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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教育廳出臺措施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工作
遼寧日報  2020-08-04 10:12:39

  原標題:省教育廳出臺措施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工作 

  查處學校違規招生、違規收費,建立多個部門參加的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機制……日前,省教育廳出臺《遼寧省教育系統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通過壓實執法責任,明確執法範疇,加強執法力量,加強執法監督等16項工作舉措,全面加強遼寧省教育行政執法工作。

  《實施辦法》明確教育行政執法的主體為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執法範疇重點包括查處違法舉辦大中小學校、幼兒園、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查處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違規招收學生、收取費用、頒發學位證書、惡意終止辦學、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等行為;查處教師違法行為;查處未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行為;查處國家教育考試嚴重作弊行為等。

  要壓實執法責任,確保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加強執法力量,強化保障條件,提升隊伍素質;改革執法機制,設立或者確定專門執法工作機構,集中行使執法職權,或者依法委託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承擔執法職能;完善聯合執法,推動建立由政府牽頭,教育、市場監管、民政、公安、應急管理、衛生健康、食品藥品、城管、稅務等部門參加的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機制,指導、推動重大執法活動,組織跨部門執法;建立教育行政執法與教育督導協同執法機制,執法情況納入對地方政府、學校督導評價的指標體系等。

  《實施辦法》要求,在執法過程中,要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三項制度”;充分利用網站、辦事大廳等主動公開執法信息,強化執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後公開;嚴格執法程式,健全教育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制度,做到有訴必復、有案必查;健全日常巡查機制,推進現場執法規範化;創新執法方式,推進“互聯網+執法”,促進辦案流程和執法工作網上運行、動態管理;建立教育行業誠信檔案,記錄各類辦學主體違法信息,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執法監督,對履行執法責任不力、導致發生侵害群眾重大利益的教育違法案件予以通報和處理;對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或者違規干預執法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者 葛紅霞)

編輯:王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