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規範應急工作程式,依法、及時、科學、有效地處置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日前,省農業農村廳修訂並印發了《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新修訂的應急預案共分11部分,對適用範圍、組織體系、預防預警、後期處置、監督與管理等予以明確。遼寧省明確,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遵循就近救助原則,根據漁業船舶突發事件發生水域和等級,距離事發水域最近的政府和漁業主管部門應作出響應,協助專業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助工作。根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的區域、性質、危害以及影響程度,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分級處理。應急處置以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為主,充分動員和發揮漁業鄉鎮、村、企事業單位和漁民組織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協調有序、反應靈敏、功能齊全、運轉高效的漁業船舶水上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記者 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