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金融發展局:“人才貸”“人才投”為人才創業提供金融支持
來源:瀋陽日報  |  2022-05-07 15:26:03

  在5月6日召開的瀋陽市“興沈英才計劃”新聞發佈會上,瀋陽市金融發展局局長吳向國就《深入實施“興沈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的“人才貸”和“人才投”的相關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

  《深入實施“興沈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的“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人才貸、做強人才投”,是在2021年市金融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瀋陽市創新創業人才項目金融支持實施細則》基礎上提出來的。

  “人才貸”,是指人才創業項目、高層次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在符合金融機構授信條件情況下,可獲得由金融機構提供的最高500萬元的信用貸款。

  申報主體和申請流程為:借款人可以選擇以個人或企業為主體向金融機構申辦“人才貸”業務。獲得“人才貸”資金的企業法人、實際控制人、第一大自然人股東或核心技術團隊領軍人須符合瀋陽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創新型創業項目須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環保政策及瀋陽市重點産業鏈發展要求。

  經認定後,獲得“人才貸”資金的高層次人才或創新型創業項目可作為申報主體申請貼息補助。補助標準按一年期市場報價利率的最高80%計算,補助期限累計最多36個月。

  “人才投”,是指在沈註冊並開展經營的創業投資機構,向在沈種子期、初創期高層次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提供直接融資服務,同時持有期滿24個月。

  申報主體和申請流程為:在沈註冊並開展經營業務2年以上的創業投資機構,當創投機構及其管理人取得中基協登記備案後,且實繳資本到位,對在沈成立5年之內的種子期、初創期高層次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提供直接融資服務單次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持有期滿24個月後,創投機構的管理人可作為申報主體申請獎勵補貼。補貼標準按實際貨幣投資額10%計算,補貼金額每個機構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高級記者 劉洋)

編輯:黃非
最新推薦
新聞
文娛
體育
環創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