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産險遼寧分公司提醒:投保前應如實告知“既往症”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3-03-28 17:55:09

  近日,消費者侯先生發現自己的甲狀腺結節有增大趨勢,遂向保險公司報案,卻被通知其是“既往症” 無法進行理賠。

  侯先生曾投保了一份疾病保險,他在投保前的一個月被診斷為甲狀腺結節4類,但不用治療,定期復查,平時多注意飲食、按時吃飯即可。結果投保一年後甲狀腺結節有增大趨勢,去醫院復查,醫生要求住院治療。侯先生想起自己投保了保險,故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查詢到侯先生在投保前已有相關疾病,投保時也未告知相關疾病情況,通知其是“既往症” 無法進行理賠。

  據悉,既往症指被保險人在投保之前,身體上已經發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異常,一般來説指慢性病,比如高血壓、糖尿病等均屬於既往症。

  保險條款中對“既往症”的定義主要分為三種情況:第一,投保前有醫生明確診斷,長期治療未間斷;第二,投保前有醫生明確診斷,治療後症狀未完全消失,有間斷服藥情況;第三,投保前有醫生明確診斷,但沒有治療。

  既往症的核心就是投保前有明確確診。案例中的侯先生在投保前已有醫生的明確診斷,但沒有治療,符合第三種情況,因此保險公司判斷是“既往症”。

  消費者購買保險産品前,一定要仔細閱讀條款,選擇適合自身的産品,若有既往症投保時一定要如實告知,避免後續理賠糾紛。(文 袁媛)

編輯: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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