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軍改成就:由“袖珍小邦”變“超級大國”
原標題:“袖珍小邦”以色列通過軍改成就軍力“超級大國”
以色列作為一個面積僅有兩萬多平方公里、人口800多萬的中東小國,長期在夾縫中求生存,面臨著嚴峻的生存危機。威脅重重的現實安全環境促使以色列將“謀求自身絕對安全”作為其一貫國策,極其重視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發展,走出了一條“軍民融合、平戰結合”的品質強軍和興軍之路,使昔日地理上的“袖珍小邦”變成實力上的“超級大國”。
根據形勢變化及時調整軍事戰略和作戰指導思想
長期以來,以色列都奉行“禦敵于國門之外”的“進攻型”安全戰略,堅持“先發制人,境外禦敵,寸土不讓”的戰略方針。以色列新版國家安全學説突出“戰敗即亡國、積極防禦、重視運用威懾避免戰爭、速戰速決”四項基本原則,打造一支反應快速靈敏、完成多樣化任務、具備極強進攻性的國防軍,成為其軍事改革的目標。
為此,以色列形成了以“進攻性防禦戰略”為核心,並輔之以“核戰略”與“常規戰略”雙管齊下的戰略佈局,指導軍事改革順利推進,建立起中東地區首屈一指的“超級”國防力量。
在這一戰略思想的指引下,以色列採取了一系列高效軍事行動,包括1981年以色列空軍摧毀伊拉克核反應爐;1982年6月清除在黎巴嫩的巴解武裝和敘利亞軍事力量;1985年10月,以空軍長途飛行2400公里,3分鐘內摧毀了在突尼斯的巴解組織總部。這些行動對周邊敵對性國家産生強大震懾,確保了相對穩定的安全環境。
縱觀世界各國軍隊,大概除了美軍,當屬以軍最忙最累。隨著近年來國際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其對手也轉變為形形色色的以真主黨、哈馬斯為代表的小股武裝組織。與當年循規蹈矩、墨守成規的阿拉伯國家政府軍相比,眼下以軍要對付的儘是些飄忽不定、“不按常理出牌的”遊擊隊和恐怖組織。他們要麼化整為零,伺機偷襲以軍哨卡和邊防巡邏隊,要麼在邊境地區向以色列發射火箭。以軍多次“不勝其擾,怒而興兵”,但收效甚微。
作戰對手的變化使以軍必須重新規劃任務模式,對現有國防和軍隊體制進行科學改革。自1982年黎巴嫩戰爭之後,以色列先後針對巴解武裝、真主黨和哈馬斯實施了4次較大規模軍事行動。通過這些軍事行動,以軍不斷革新作戰理論,以適應不同作戰任務需求。其軍事理論最終由傳統的野戰條件下的大規模陸空聯合作戰轉變為現代城鎮環境中的高精度聯合作戰。
以任務需求為牽引建立符合本國特點的領導指揮體制
“精幹合成靈活多能”的國防軍,“全民皆兵、快速反應”的國防動員體制和預備役部隊,“得力高效”的情報系統,成為以色列國防體制的“三大支柱”。以色列自建國以來,就不斷對以“三大支柱”為核心的國防力量體制進行改革完善,以有效應對歷次戰爭和局部危機。特別是近年來,以色列不斷進行國防領導指揮體制的改革,以適應當前及未來軍事任務的不同需求。
從1999年起,以國防軍即開始對其結構進行調整改革,並制定出優先順序,以加強常備部隊作戰能力、增強空軍實力、加強情報能力和強化最大的火力效能為基本目標。
首先是成立陸軍司令部。1998年之前,以色列國防軍並沒有陸軍總部,陸軍各兵種直接接受總參謀部領導。陸軍司令部成立後,陸軍各單位併入其下,接受總參謀部領導。但陸軍總部仍不同於海、空軍司令部,它只有行政管理權,負責對陸軍部隊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建設發展,而並沒有作戰指揮權,陸軍部隊的作戰指揮權屬於三大戰區司令部。
其次是有計劃調整各軍種編制結構。空軍從2004年起,削減20%,裁撤了至少5個作戰中隊。同時,積極發展以軍用衛星為重點的航天計劃與彈道導彈防禦系統,將其納入空軍體制編制之內,使空軍司令部成為真正意義的空天司令部。
然後是調整地區司令部職能。目前,以軍地面部隊劃分為北方、中央、南方3個地區司令部,主要任務是防範本區域內鄰國傳統的進攻。近年來,由於傳統安全威脅逐漸消退,而恐怖主義、突發事件以及小規模衝突等非傳統安全威脅不斷上升,各戰區司令部職能同時進行相應調整。最近幾年,根據形勢任務變化,以色列開始推進論證新的改革方案:東線威脅消除,擬將西岸和加沙地區統一由一個地區司令部負責;裁撤南方司令部,由陸軍司令部負責本地區防務;成立戰略司令部,強化陸海空天聯合作戰能力。
此外,高水準的情報體系成為以色列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它主要由“摩薩德”(情報和特情局)、“辛貝特”(國家安全總局)、“艾曼”(軍事情報局)等機構組成。針對安全威脅不斷上升的現實,以色列當局全力打造以“摩薩德”為代表的強大情報系統,主要擔負在海外收集情報、阻止敵國研發非常規武器、阻止恐怖組織襲擊核心目標,並與他國建立特殊情報聯繫。完備的情報系統能為高層決策和應對突發事件提供有效的情報信息支撐,並做出快速反應,充分體現了以色列的軍事戰略需求。
健全“全民皆兵、迅速動員”的國防動員體制
以色列的建國史就是一部戰爭史。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佈建國數小時後,就爆發了第一次中東戰爭。在長達15個月的戰爭中,以色列利用四週的停火期,不斷進行力量補充和動員,挽回了初期力量不足、接連失利的被動局面,轉劣勢為優勢。在這次戰爭中,以色列深刻感受到國防動員的重要性。
自20世紀50年代起,以色列把戰爭動員體製作為國防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給予特別重視,進行了重點建設和改革。1959年,以色列第三屆議會審議通過實行“全民皆兵、迅速動員”的國防體制。1973 年10月6日,第四次中東戰爭爆發,埃、敘軍隊對以色列發起了突襲,在初戰失利的情況下,以動員近40萬預備役部隊參戰,最終反敗為勝,這場戰爭全面檢驗了以色列國防動員體制的有效性。
由於國小人少,兵源缺乏,不可能保持一支數量龐大的常備軍。因此,以色列堅持發展全民武裝體制,大力加強預備役部隊建設。這使以色列在平時只保持一支17.6萬人的精幹常備軍,而戰時則能迅速地把60多萬訓練有素的預備役官兵送上前線。
以色列軍隊從總參謀部至作戰部隊中都設有動員徵召中心,地方各城鎮則設有軍事中心和委員會,負責動員、徵召預備役人員,大的城市設有兩個以上軍事中心。師動員中心是以軍預備役動員體制的核心,每個動員中心可在4~6小時內動員4000~16000人,動員1個成建制裝甲師只需要24小時。
為保證國防動員體制的順利運行,以色列相繼出臺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最主要的是《兵役法》和《國防法》。法律規定,以軍每年徵兵3次,公民年滿18 歲必須服兵役(除非是猶太裔女性和阿拉伯裔男性),男子服役36個月,女子服役24個月,確保將當年90%適齡男子和50%以上適齡女子徵集服役。之後將轉入預備役,預備役每年都要徵召服役,接受軍訓。
以色列堅持以預備役部隊為骨幹,以常備軍為主體的力量結構模式,實行預備役部隊與現役部隊“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同步動員使用”的制度。目前,以軍現役與預備役兵力之比約為1:3.2。以軍對現役和預備役部隊進行了明確的職能劃分,現役部隊的主要任務是平時向國防軍的預備役部隊提供訓練有素的骨幹,戰時阻止和遲滯敵軍進攻,為預備役部隊投入作戰贏得時間;預備役部隊則是作戰的主體和戰爭的主力,並非現役部隊的附屬品。
除預備役部隊,以色列還建立了如“加德納”、“納哈爾”、邊防警察部隊和民防隊等準軍事組織作為補充,擔任服役前教育訓練、邊境守衛以及反恐、維穩、搶險救災等任務。以色列的國防體制是獨一無二的,它幾乎將全體公民納入防衛組織,實現了真正意義的“全民皆兵”,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力資源潛力。
“軍民融合”打造出“小國大軍工”的完備科研軍工體系
由於以色列長期與周邊國家處於戰爭或敵對狀態,使其不得不維持龐大的戰爭機器,並將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到國防領域。多年來,以色列軍費開支佔本國預算總額的1/3左右。“要大炮不要黃油”的畸形産業結構,很大程度上捆住了以色列經濟的“手腳”。如何在“增強軍事力量”與“促進經濟發展”之間尋找平衡,成為亟待解決的難題。為此,以色列探索出一條以國防工業為支柱,以軍促民、強軍富國的“軍民融合”特色發展之路。
1967年“六五”戰爭前,法國對以色列的武器禁運促使以色列領導人痛下決心加強國防工業。以色列政府加大對國防工業的投入,加強了與美國等國在聯合研發先進武器系統方面的合作,這使以色列能夠分享世界最新軍事科技成果,對其國防工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在以軍的主要武器系統中,國産的份額越來越大,自行研發和生産的武器大大提高其軍備自給水準,形成了一個迅速發展的軍工生産體系。20世紀80年代末,以軍工企業有250多家,涌現出包括以色列軍備發展局、以色列飛機工業集團、以色列軍事工業公司、拉法爾公司等十幾家規模巨大、舉世聞名的軍工企業。
同時,以色列也發展成為世界軍火銷售大國,每年軍火銷售額達15億美元,佔全部工業出口值的1/3。20世紀90年代,冷戰結束後,中東地區的格局發生巨大變化,以色列開始重新審定國家防務戰略,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加大力量扶持大型軍工企業,開放軍事工業的經營主權給公司企業,以企業運作管理代替中央行政集權治理。在充分挖掘本國軍工企業最大潛力的同時,以色列採用許可證生産、購買專利、共同研製、合作生産等方式,加強與美、英、法、德等國的軍事技術合作,國防高科技在許多領域達到世界領先水準。如與美國彈道導彈防衛組織聯合開發“箭”式反導彈系統、與德國蔡司公司聯合開發飛機鐳射定位系統等。
由此,以色列建立起國有、私有、合資軍工企業並行運轉,門類齊全、種類多樣的國防工業體系,由政府和國防部共同管理。國營軍工企業由國防部領導,是國防産業中的骨幹企業。政府對於一些重要的私營軍工企業也進行投資,使之成為合辦企業。堅實的技術基礎與良好的融資環境為以色列軍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物質支持,以色列因此走出一條“獨立自主、聯合研發、倣造改進、外援引進、軍民融合”的獨特的複合式軍事工業發展道路,使得其軍事工業水準不斷躍升。
以色列研製生産的以無人機、預警機、航空電子設備、地空導彈為代表的武器裝備性能甚至超越了歐美國家的同類産品。以色列通過建立強大的軍工體系,為國家和軍隊發展提供了可觀的物質財富和裝備技術保障,並加速了軍隊體制編制和規模結構的改革完善,促進了軍隊整體戰鬥力的全面躍升。
(作者單位:國防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