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崔名譽權案 終審維持原判
原標題:方崔名譽權案 終審維持原判 判自刪侵權微博、互相道歉、互賠4.5萬元
本報訊 從微博罵戰到對簿公堂,今天上午,前後持續兩年多的方是民(筆名方舟子)與崔永元名譽侵權糾紛終審宣判。市一中院判決,駁回二人上訴,維持原判,即兩人微博言論都構成了侵權,兩人均需自刪侵權微博、互相賠禮道歉、互相賠償對方4.5萬元。
今天宣判,方舟子、崔永元都未到庭,二人代理律師出庭聽判。市一中院審理認為,雙方所發佈的微博內容部分構成侵權。
關於雙方在上訴中均提出的原審判決在認定侵權微博時適用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市一中院認為,在判斷微博言論的表達是否構成侵權時,言論所表述的真實意義不能專由某個詞語加以確定,而應縱觀微博全文,綜合考慮上下文語境等多方面因素。
據此,市一中院判決駁回了方舟子、崔永元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
該案緣起于2013年9月,方、崔二人就轉基因食品安全開始網絡辯論,之後升級為罵戰,二人微博中不乏人格攻擊,貶低對方的言語。
2014年1月,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譽侵權在北京海淀法院立案。審理過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的微博亦侵犯自己名譽權為由提起反訴。
今年6月25日,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庭當庭一審宣判,兩人微博言論都構成了侵權,兩人均需自刪侵權微博、互相賠禮道歉、互相賠償對方4.5萬元。 張宇 J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