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支付管理新規:為行業帶來機遇 為用戶提供保障
央廣網財經12月30日消息(記者馮孔) 28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明確提出支付賬戶實名制管理制度,同時採取支付賬戶分類監管方法。業內人士表示,《管理辦法》的發佈,對於第三方支付企業來説,將是一個更加規範發展的機遇,而對於用戶來説,自身權益能夠得到更好地保障。
《管理辦法》發佈:水到渠成
“我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已經有了很大的創新,得到了很好的發展,與此同時,也需要進行進行適當的規範。”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指出。
黃震表示,7月份,央行等十部委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而互聯網支付業務做為互聯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辦法》正是對上訴指導意見的落實。而且,經過多輪的討論,《管理辦法》已經相當成熟,屬於在合理的時間推出的。
拉卡拉集團副總裁唐淩認為,網絡支付機構已經有100多家,因此不可否認風險是存在的。對網絡支付進行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互聯網支付創新發展特別快,因此對它的監管必須要跟上。《管理辦法》的發佈是水到渠成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它可以為企業以後的發展提供指導方向。”唐淩説。
支付機構分化 新機遇來臨
《管理辦法》一個很大的亮點是進行差異化管理,我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規模,發展方向和模式各有特色,一刀切的監管模式必然不是未來的方向。
唐淩表示,進行差異化管理對於大的,信譽度高的機構是一個很好的發展機遇:“《管理辦法》的出臺後,風險較高的,評級較差的支付平臺,將會逐漸被淘汰,對於電商來説,它會選擇好的機構進行合作,對於用戶來説,也更傾向於選擇信譽度較高的機構,這對第三方支付企業來説,是個發展的新機遇。”
黃震指出,對於規範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説,《管理辦法》的出臺不會對其産生太大的衝擊。
“《管理辦法》的出臺,是經過多輪的討論,吸收了包括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各方的意見、建議。如果平臺一直是規範化的發展,對他們産生的衝擊是很小的。”黃震説。
唐淩表示,對風險高的機構實行嚴格監管,風險小的實行寬鬆監管。此次網絡支付新規的差異化監管,不同的機構,依據其風險等級實行不同的監管方式和手段,在最大限度地滿足行業和社會需求的同時,也最大限度地保護了所有消費者的權益。
用戶權益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就《管理辦法》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網絡支付管理辦法的出臺,將為賬戶安全保駕護航,用戶的權益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指出,《管理辦法》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未來維護用戶的利益,並兼顧方便、安全的考慮。
2015年網絡支付發展的如火如荼,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如個人信息洩露一直是讓人頭疼的問題。今年11月,支付寶便爆出存在支付漏洞。黃震表示,《管理辦法》專門針對用戶權益保護出臺了相應的策略,用戶的權益將得到更好保障。
“以個人信息為例,辦法出臺之後,將加強對客戶信息的保護,遵循最小化原則,機構不能對用戶的信息進行大量的收集,而且機構必須出臺相應的措施來對個人信息進行保護。”黃震説。
據機構預測,分類監管思路對綜合評級較高的支付機構給予監管優惠和創新空間,這將加劇市場的集中度,小的支付公司可能會受到衝擊。2016年,互聯網支付機構的發展將更加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