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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網絡支付辦法五大真相

2015-12-30 15:36:30|來源:人民網|編輯:王瑞芳

  12月28日,幾經波折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終於塵埃落定了。這部網絡辦法,到底是不是真如傳説中那樣嚴格?

  真相一:剁手黨可以繼續任性買

  這是剁手黨們最糾結的問題。不少人都在問,網絡辦法出臺了,在網上買東西付款是不是有5000元的金額限制了。那是不是意味著,買個蘋果6s,要付兩次款才能完成?NO,這裡存在著重要誤解。首先,辦法規定的是支付賬戶餘額付款才有金額限制,使用網關支付、快捷支付方式的,不受限制。其次,對安全認證級別不足的才有限制,經過有效安全認證的,不受限制。剁手黨們,繼續任性買吧。

  真相二:免費的跨行轉賬並未終結

  網絡辦法規定,“支付賬戶不能與非同名銀行賬戶之間相互轉賬”。這是不是意味著,免費的跨行轉賬時代終結了?乍看一下,似乎辦法確實是這樣規定的。但是,細細琢磨,原來另有乾坤。今後,只有足夠資質的支付機構,才能提供跨行轉賬服務。當然,這裡説的跨行轉賬,是不同客戶之間的轉賬。同一客戶名下的支付賬戶和銀行賬戶,一點都不受影響。至於什麼樣的支付機構才算是有資質的,央行實施了動態分類管理。如此一來,大家是不是覺得更科學、更合理、更靈活了呢。

  真相三:信息和資金變得更加安全了

  在風險管理方面,網絡辦法才是真正的“史上最嚴”。比如,在身份驗證上,網絡辦法明確了支付機構對客戶使用賬戶餘額付款的驗證要素,比如,密碼、電子簽名,甚至指紋等生理特徵。採取不同驗證方式的,會有不同的金額限制。當然,對於信息、技術和網絡安全等方面,辦法了也作了嚴格的規定,確實給支付機構帶上了“緊箍咒”。

  另外,如果真的發生了資金損失或差錯,大家也不用緊張。網絡支付辦法規定,支付機構要及時處理客戶提出的差錯爭議和投訴,對不能有效證明因客戶原因導致的資金損失,支付機構要及時先行賠付。大家不用再跑斷腿,為由此造成的資金損失與支付機構扯不完皮了。

  真相四:快捷支付可以更加安全地使用了

  網絡辦法出臺後,很多小夥伴擔心,快捷支付是不是不能用了。實際上,快捷支付不僅沒有被取締,而且還正式得到了“名份”。當然,因為快捷支付業務涉及客戶、支付機構及開戶銀行三方,權責關係相對複雜。為此,網絡辦法對快捷支付的業務授權、身份識別、交易驗證等都作了專門規定。比如,支付機構要明明白白獲得客戶和銀行的授權,才能扣劃客戶資金;銀行要對客戶的快捷支付業務落實驗證責任,還要無條件全額承擔快捷支付資金損失的現行賠付責任。總之,有了客戶、銀行、支付機構的各種驗證和把關,我們的錢袋子,應該能捂得更安全了。

  真相五:微信紅包仍可以任性搶

  央行在這個時候發網絡辦法,會不會影響春節期間搶微信紅包?這個問題,網絡辦法已經給了答案。現在,網絡辦法將支付賬戶分成了三類。其中,Ⅰ類賬戶只需一種身份驗證方式,開立快速、簡便,完全可以滿足微信紅包這類小額、臨時的支付需求,所以,微信紅包基本不受什麼影響。當然,這類賬戶也有一定的限制,自賬戶開立之日起,餘額付款累計不能超過1000元。(跳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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