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無證駕駛連撞4人後兒子頂包 2人同被拘留
原標題:本以為是兒子開車連撞四人其實他是替無證駕駛的老爸頂包
昨天,一段慈溪車禍的視頻在網上瘋轉。視頻中,一輛黑色的小轎車,在一個看似擁擠的路段,突然撞倒了多個路人。奇怪的是,多方面信息顯示,這起車禍並不是最近發生的,而是早在一個月之前的元旦。根據當時的調查結果,肇事者是一個20多歲的小夥子。
可現在,隨著視頻流傳的,是另一個説法:小夥子是替人頂包的,真正的肇事者,是小夥子的爸爸。
兩種説法,到底哪個是真?
黑色轎車撞傷四人
傷勢最重的前天才出ICU
昨天,錢江晚報記者也看了那段視頻。視頻顯示,事發地點在慈溪新浦大街路群英中心附近。
記者設法聯繫到了事故的受害人家屬之一的黃女士——黃女士的妹妹,在這次車禍受了重傷。
黃女士説,她是在1月1日晚上7點多接到妹夫的電話,説妹妹進了急救室,正在搶救。
當天深夜近12點,她從深圳趕到慈溪人民醫院,當時妹妹的手術剛剛結束。
醫生説,妹妹傷到了肝臟,傷口有7到8釐米,而且還不止一處,此外肋骨斷了兩根,盆骨、肩骨都有多處骨折,傷勢很重。當天晚上,醫院就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妹妹在ICU呆了32天,2月2日才出來。
到底事發時是個什麼情況,她也是在這兩天看到視頻才知道——當時妹妹正在路上走,黑色轎車突然啟動,撞倒多人,其中就有她……
當時肇事的車輛,把撞到的人拖行了七八米,四人受傷,妹妹傷勢是最重的。
出來認罪的“肇事者”
原來是替沒駕照的老爸頂包
黃家人最想搞清楚的,就是妹妹受傷的原因。
黃女士説,1月4日她就和其他傷者家屬,到逍林交警隊詢問情況。當天肇事方的人也去了,是一個年輕的小夥子,一直在哭, 什麼話都沒説。
交警説,肇事人就是這個小夥子。
小夥子大約20多歲,在上海工作,當天回慈溪看父母,他説自己途經這個路口時把油門當剎車,撞上了一輛電瓶車。
當時因為要處理事故,小夥子就停下車。誰能想到,車子沒有熄火,也沒有挂空擋,突然啟動,撞到了很多行人,其中就包括了黃女士的妹妹。
不過當時交警也説,事故還要進一步調查。他們收繳了肇事車輛的相關材料——車子的保險、駕駛證都是這個小夥子的。
可是前兩天,交警部門又打給黃女士的妹夫,給出了新的調查結果——
通過重新審視視頻後,交警部門發現:事故發生時,小夥子是坐在副駕駛座上的,而真正的肇事人,是小夥子的爸爸。
還有一個情況,這個爸爸沒有駕照。小夥子是“替父頂包”。
劇情反轉太快,黃家人懵了。
昨天,慈溪公安局的官方微信,也對於這一事故情況進行了通報——
2016年1月1月下午15時許,新浦鎮老浦江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致4人受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
經交警部門深入調查查明:肇事駕駛員許某(男,1969年4月出生,安徽宿州人)無證駕駛一輛黑色轎車,途徑事發地點時因操作失誤連續撞倒黃某某、陳某某、馬某某、曾某某等四人(其中黃某某傷勢較重,但無生命危險)。案發後,在交警部門調查過程中,許某兒子許某某(男,1991年4月出生,安徽宿州人)作假證明為父親“頂包”。
交警部門説,目前,肇事父子都已被拘留。
昨天,記者從慈溪公安處了解到,目前,許某某因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被行政拘留7天。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受害者傷勢鑒定結論,依法決定是否追究許某刑事責任。
記者也諮詢了浙江煜華律師事務所孫佰軍律師。
孫律師説,根據《刑法》對交通肇事罪的相關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目前得到的信息看,如果肇事車輛撞到了四個人,在沒有人員死亡的情況下,根據法律的規定,肇事司機在沒有其他特殊的情況下很有可能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但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司機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但如果事實情況是沒有駕照的老爸駕車發生事故,兒子替老爸頂包,那情況就發生變化了。
《刑法》對交通肇事罪還規定: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因為黃女士妹妹的傷勢較重,基本符合重傷的相關條件,又加上肇事的老爸無證駕駛,所以老爸的行為是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的。
如果兒子為掩蓋老爸的犯罪行為,向交警提供虛假陳述讓交警誤以為自己是肇事司機,兒子的行為就涉嫌構成包庇罪,也將面臨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