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不付費使用音樂作品的時代過去了
國際在線消息:2016年4月1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申長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劉俊臣、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介紹2015年中國知識産權發展狀況。
中國新聞社記者:
前不久“兩會”期間,很多代表和委員都很關注網絡版權問題。據我所知,國家版權局去年已經下架了一批網絡音樂,今年對網絡音樂和網絡文學的侵權盜版行為,有哪些進一步的工作計劃?
閻曉宏: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關注著作權特別是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的保護問題,一方面是從全社會的角度看,公眾認識到知識産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在推動國家創新發展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另一方面,著作權和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息息相關,關係到每個人,公眾對此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我認為這是好的現象。從網絡領域的版權治理來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國家版權局自2005年開展網絡專項治理行動,當時版權局是和公安部、信息和産業部(即現在的工業和信息化部)三家聯合開展這項行動,現在是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和版權局我們四家聯合開展網絡著作權的治理行動。從縱向看,成果還是很顯著的。最初很多人覺得對網絡侵權問題簡直沒辦法治理,説網絡侵權盜版問題氾濫也不為過。而經過近十年的治理,應該説現在的情況大為改觀。網絡著作權領域主要覆蓋了網絡電影電視、音樂舞蹈、戲劇、書報刊以及軟體等等。前幾年反響最為突出的是視頻領域,這一方面是因為視頻企業有發展的需要,也有按法律辦事的意識;另外一方面是因為版權局在執法方面加大了執法力度。這十年來我們查處了很多重大案件,就不一一列舉了。這些案件的查處很大地扭轉了網絡領域中侵權盜版現象嚴重的態勢,視頻領域現在正版率已經非常高了。
從其他領域來看,剛才你講到音樂問題。音樂是問題比較多的一個領域,因為音樂的權利非常分散,而且數量非常多,權利人的意見是非常大的,包括一些音樂網站也有切身感受。但是不付費使用作品的時代過去了。去年版權局的整治非常有效,我們發出通知以後,大概在不到2個月的時間裏下架的音樂作品達220余萬首。另外,對於音樂作品的付費——我講的付費還不是終端使用者的付費,而是音樂網站要傳播音樂作品,要向這些作品的音樂權利人購買作品——也大幅度提高了。所以衡量版權保護的評價標準,很重要的一點是權利人有沒有拿到錢。如果權利人創作了作品,而在作品傳播過程中拿不到錢,我們説保護水準很高,這種説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關於網絡文學問題,也就是一般意義上網絡中使用的文字作品,其中也包括包括新聞作品,這也是網絡裏的一個“重災區”。在這方面,版權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大了治理力度,情況在好轉。但是應該説,目前網絡文字作品傳播中問題仍然還是不少。對此,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因為最根本的是讓使用者有守法的意識;另一方面要加大執法,除了版權局和網信辦、公安部、工信部聯合組織的專項行動要加大力度以外,我們各級版權執法部門都要落實執法責任。從中國的情況來看,我們還是有能力治理網絡領域的問題的。
從我們目前發展階段來看,技術發展得這麼快,中國的知識産權歷程又比較短,對於現在出現的問題我們都要著力解決,但是在一段時間內,我們仍然處於知識産權糾紛的高發期、矛盾的高發期。我正好看到這兩天法制日報登了一篇文章,講到一個數字,就是石景山人民法院受理的涉網絡案件數量,他們通報“與2014年相比,受理網絡著作權案件471件,數量增長了近1倍”,説明我們的司法和行政雙重保護兩個輪子都在加強,力度在加大;另一方面也能看出網絡知識産權,特別是網絡著作權的糾紛和矛盾在一段時期內還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