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創新驅動文化創意産品開發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2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産品開發的措施,提升社會文明水準和國家軟實力。(4月27日 中國政府網)
這已經是今年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第二次將議題瞄準文化文物的保護與開發。今年2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認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資源,是國家文明的“金色名片”。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對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提升國民道德素養,增強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意義。會議還對於文物保護提出了如重在保護,強化管理和執法,合理適度利用等要求。而在今年兩會上,李克強總理在答記者問時再次強調,保護文物實際上也是在推動文化事業的發展,來滋潤道德的力量,傳承我們的傳統優秀文化,來推動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發展文化可以培育道德的力量,我們推動現代化,既要創造豐富的物質財富,也要通過文化向人民提供豐富的精神産品,用文明和道德的力量來贏得世界的尊重。
如果説上述強調的是文化文物保護的重要性,那麼,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則是為發展文化創意産業指出了具體的實施路徑,如會議要求選擇一批不同類型的國有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開展試點示範,允許在確保公益目標、保護好國家文物、做強主業前提下,依託館藏資源,採取合作、授權、獨立開發等方式開發文化創意産品。之所以強調要開發文化創意産品,是因為它也是現代創意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能夠提升我國文化資源在市場經濟社會的利用度,也能夠更好的促進我國文化的傳播。但在落實過程中,還是要注重堅持適度原則,必須是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時下一些文化文物單位在“開發”的過程中,雖然有創新之舉,但也出現了一定的“過度”現象,應該引起正視。
會議還提出要大力培養創意研發、行銷推廣等人才,完善引導扶持機制,暢通國有和民營、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人才流動渠道,並推動優秀文化資源與創意設計、旅遊等跨界融合,與新型城鎮化緊密結合,更多融入公共空間,豐富城鄉文化內涵。加強品牌建設、知識産權保護和交易。我國文化資源豐富,但與文化創意産業發達國家相比,我們還存在著不少的短板。其中人才的缺乏、知識産品保護力度的有待加強,是一個重要原因。在這一點上還需要有針對性的強化。同時在推廣過程中,也要注重打通國有和民營之間、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城鄉之間的人才、資源流通障礙,革新文化資源的流通體系,不僅讓文化資源得到充分的流通、互補,也讓城鄉民眾都能夠更多的享受到文化發展帶來的紅利。
在市場經濟社會,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必然離不開充分吸納社會與市場的力量的積極參與。這次常務會議也提到要強化政策支持,將文化創意産品開發納入文化産業投融資服務體系支持範圍,並要求國有文化文物單位要積極探索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意産品研發、生産和經營。事實上,只有以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來調動各方參與文化創意産品的研發、生産的積極性,以“開門”的方式引進社會的創造力和活力,文化創意産品的開發才能具備創新的“源頭活水”,這一點既需要相關部門加大對於文化産業投融資的扶持力度,也需要以深入改革打破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制度束縛。
文化創意産品開發的程度,是衡量一個國家和社會文明與軟實力的重要指標,也愈來愈成為新經濟時代的“風口”。推動文化創意産品的開發,既要把握“度”,更要講究“創新”,只有靠創新驅動,逐步革新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機制和思路,文化創意産業才能“拼”出一個好未來。(方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