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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北物價局:天路該收費 門票不該叫“環境資源維護費”

2016-05-10 16:30:22|來源:國際在線|編輯:趙春曉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黎萌 易成晨):河北草原天路開始收費,事件的焦點之一是張北縣是否有權定價?不是只有河北省物價局才有權定價麼?縣裏當初是如何考慮的?是必須經過省裏還是已經經過了省裏?或者是以某種方式履行了必要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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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草原天路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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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草原天路售票處

  國際在線記者9日下午趕往張北。在實地查看了天路西段之後,10日上午,張北縣物價局局長王葆在他的辦公室接受了本網的獨家採訪。對於草原天路越權定價的質疑,他首先表示“我們是依法行政。”

  王葆向記者出示了一份2015年7月河北省物價局印發的《河北省定價目錄》。在第10項定價項目“文化旅遊”下細分的“景區”定價內容為:“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省管以外景區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價格”,定價部門為:“授權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括權縣(市)人民政府。”

  在王葆出示的另一份《河北省物價局授權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目錄》裏,第9項“文化旅遊”下細分的“景區”定價內容“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省管以外景區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價格”後,定價部門也顯示,擴權縣有權定價。

  “張北是擴權縣,我們是根據這一條來做的。”王葆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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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張北縣物價局局長王葆向國際在線記者展示定價依據文件

  媒體對張北縣物價局“越權定價”質疑的主要依據是2014年出臺的《河北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的第35條。第35條寫到:“風景名勝區門票價格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制定”。王葆説,“但是省政府定價的公佈目錄裏面沒有這個(風景名勝區)科目”“只有‘景區’這個科目類似,所以我們只能參照景區這個科目來進行。”他説,此前張家口市政府已經批復了天路為市級風景名勝區。

  “同時這件事我們諮詢過省物價局,主管領導説,‘風景名勝區就是景區’。所以我們就這樣過渡過來了。”

  於是,作為擴權縣的張北縣物價局,根據河北省物價局的文件,最終批復了草原天路的門票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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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草原天路門票上寫著“環境資源維護費”

  對於天路景區開始收費後媒體及公眾的質疑與諸多批評,王葆表示,“我現在也沒有改變看法,我覺得于法于理于情(實際情況)都應該收費,以保護環境、保護生態。”王葆説。

  但是記者在購票後看到,現在的天路草原景區門票不叫門票,而叫“環境資源維護費”,這又是為什麼?王葆局長説,“這個我們就不清楚了,我們批復的是門票,他們這樣操作我覺得不合適。”

  是不是景區有意避開叫門票?對於記者的這個問題,王葆説,“不知道他們是出於什麼考慮,我們批復的就是叫門票。估計是剛開始收費可能還存在不規範的問題。不合適的我們再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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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草原天路東線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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