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衝突與媒體報道到底有多大關係
伴隨著醫患矛盾的尖銳化,有些不夠理智的醫務人員遷怒于報道醫患糾紛的媒體:一是指責媒體報道不夠專業,錯報信息;二是指責媒體報道激化醫患矛盾,對一些情緒容易失控的患者起到了暗示作用;三是過分密集的醫患糾紛報道,使醫務人員整體上的社會評價降低,從而使醫患之間的信任度降低。
這些看起來似乎都有道理。的確,現代醫學越來越專業,準確報道的門檻越來越高,但這不是不報道或不能報道的理由;退一萬步説,是不是媒體不報道,醫患關係就一片和諧了呢?更不是這樣。
《蘇州大學學報》2015年發表的一篇討論醫患矛盾的論文介紹:2008年在太原召開的關於醫患糾紛的全國性內部會議上披露,全國醫患糾紛每年發生達百萬起,並以100%的速度增長。據2011年5月31日的《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醫患糾紛以每年35%的速度遞增。法院訴訟案件也逐年增加,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統計數據顯示,從2003年的9079件上升到2012年的16966件,將近翻了一番。原衛生部對350家醫院的統計數據顯示,因醫療糾紛引發的衝擊醫院、干擾醫療秩序的事件,2006年為10248件,2009年上升為16448件,2010年則升至17243件。
數據表明,醫患糾紛已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媒體報道只是如實反映了這種社會現象而已。
中國大陸媒體密集報道醫患糾紛,似乎顯得中國的醫患糾紛特別多,其實不然。
同樣是上述論文提供的數據表明:英國國民醫療服務訴訟委員會(NHSLA)受理的醫患糾紛投訴統計數據顯示,2007~2008年度為5470件,2008~2009年度為6088件,2009~2010年度為6652件,2010~2011年度為8655件,2011~2012年度為9143件。
美國20世紀80年代末一項調查顯示,34%的醫師認為醫務工作中遇到的最大問題是醫療過失的法律訴訟,78%的醫師認為不必要的輔助檢查源於擔心被患者起訴,佛羅裏達州有95%的神經外科醫師曾被起訴,紐約州每年因為防衛性醫療而要多開銷約20億美元的醫療費用。
德國地方醫療保險公司公佈的研究報告顯示,每年約有1.9萬起患者死亡事件是因醫院方面治療有誤,本可避免的意外事故數量更高,每年平均發生36萬至72萬起。
從韓國法院受理的案件量推測,醫療糾紛每年發生7000-15000起。手術引發的醫療糾紛居首位,約佔1/4,其中婦産科的分娩、剖宮産及人工流産佔30%以上。
日本每年有11000-12000件醫患糾紛發生,平均每名醫務人員每年遭遇醫療糾紛0.4件。2006年,日本全國270所國立醫院共發生醫療事故1300起,導致150名病人死亡。
最近《台灣醫界》的一項統計表明:11%的醫師在最近1年裏遭遇過醫療糾紛,26%的醫師在最近5年中遭遇過醫療糾紛,44%的醫師在行醫生涯中遇到過醫療糾紛。我國台灣地區的醫務界驚呼:“即使華佗在世也無法避免44%的醫療糾紛!”
羅列這些數據,只是為了説明,醫療糾紛是全世界的問題,把醫療糾紛的問題歸罪于媒體,是非常不妥當的。
問題的區別僅僅在於,在中國大陸,醫患糾紛導致的“醫鬧”、侮辱醫生打死打傷醫生的事情時有發生;而在西方、日韓以及中國台灣,醫患糾紛卻以妥當的方式獲得了解決,幾乎不存在醫鬧問題。媒體報與不報,與這一重大區別沒有多大關係。(任大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