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發佈監管提示 要求相關主體合法經營快遞業務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張軍勇):針對近期個別企業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或雖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超範圍開展快遞業務經營,特別是以經營快遞業務名義違規招攬加盟商,嚴重擾亂快遞市場秩序的行為,國家郵政局17日發佈關於合法經營快遞業務的監管提示,依法提示相關主體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合法經營快遞業務,嚴禁未經許可、超範圍經營快遞業務。
國家郵政局還提示相關主體,以加盟方式組織經營網絡的,在未取得相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前,不得以經營快遞業務名義招攬加盟商;已取得相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超出許可的地域範圍招攬加盟商。郵政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經營快遞業務、違規招攬加盟商超地域範圍經營等違法行為。
同時,國家郵政局特別提醒加盟人在參加有關招商大會、簽訂加盟協議前,應當通過正規渠道全面了解被加盟人的許可資質情況,以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經營跨省(區、市)快遞業務和國際快遞業務的資質可通過國家郵政局官網查詢(網址:http://www.spb.gov.cn/xkzcx/201602/t20160219_722194.html)。已許可省(區、市)內經營快遞企業名錄可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諮詢。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以加盟方式經營快遞業務的,被加盟人與加盟人均應當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經營許可範圍。《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章對許可條件也做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