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要留給單位及個人
國際在線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王志剛,秘書長徐建培介紹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
我們都知道,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很重要的是要完善政策環境,破除體制和機制的障礙,請問科技部在這方面有哪些具體的措施?謝謝。
王志剛:
過去高校、科研機構主要任務是如何産生成果。根據原來的規定,這些成果産生之後歸單位所有,在使用、處置以及有收益的時候主要還是由單位所有。我們知道科技成果的産生、科技成果的轉化,真正發揮作用還是在人,在科技的團隊,如何激勵他們,在政策上這次做了一些新的規定。包括如何在處置權、收益權方面賦予單位更多的自主權。過去成果轉化的收益是要上交財政的,這次留給單位,單位在收益中間,如果有約定的就按約定成果的收益來進行,比如一個大學,學校的團隊主要研究人員有一個分配的規定,如果沒有約定,這次也講凈收益的50%或者股權的50%歸團隊所有。在這個團隊中間又擔心團隊中間再搞平均,在團隊裏主要的研發人員和轉化人員應該拿這其中的50%,這些都做了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