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南海申訴錯誤百齣
在其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菲律賓指控中國干涉菲律賓行使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以及該國漁民在黃岩島的傳統生計。菲稱,菲律賓海岸向外200海裏範圍,除了其中高潮高地的12海裏外,均是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菲還稱,2009年後,中國對南海斷續線內所有水域主張的歷史性權利,干涉了菲律賓享有和行使對海床及底土非生物資源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但菲律賓在論證過程中存在諸多錯誤。
菲律賓論證前提錯誤。中國對南沙群島擁有不可爭辯的主權。菲律賓所援引的中國系列國內立法明確提及中國的領土範圍包括南沙群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評論》第2卷第46.6(c)段指出《公約》承認群島作為一個整體的概念,這一概念由國際法學會于1924年提出,早在《公約》誕生前就已在習慣國際法上得到確立。《公約》誕生及其群島國制度確立並不否認習慣國際法所承認的群島構成一個地理、領土單元及其權利。因此,南沙群島作為整體,有權以整體主張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公約》並未排除大陸國家遠洋群島類似適用群島國制度。實際上,許多國家對其遠洋群島就是以整體的方式加以管理。
菲律賓刻意歪曲事實,誣稱中國2009年才對南海斷續線內所有水域主張歷史性權利,並依此主張聲稱對有關海域資源擁有專屬管轄權。為此,菲還將2010年及之後中國反對菲律賓在禮樂灘勘探開發石油作為例子。但實際情況是,早在1976年,中國就對菲律賓宣佈在中國南沙群島禮樂灘地區開始石油鑽探作業發表聲明予以反對。
菲律賓自相矛盾,一方面反駁中國的歷史性權利,另一方面卻又主張在黃岩島的傳統捕魚權。菲律賓認為,中國還剝奪菲律賓漁民在黃岩島的傳統生計,違反了《公約》。菲律賓漁民在黃岩島的傳統生計實質是傳統捕魚權。菲律賓用1734年西班牙佩德羅·牧裏略·維拉德的《菲律賓群島水道與地理圖》説明菲律賓漁民捕魚早至西班牙殖民時期。用1953年《重要的海洋漁業》和1973年《菲律賓漁業的地位、問題和前景》證明菲律賓漁民在黃岩島的傳統生計。但《菲律賓群島水道與地理圖》引自2014年一篇學者論文,該圖絲毫不能證明黃岩島是菲律賓的,更不能證明菲律賓漁民在黃岩島捕魚早至西班牙殖民時期。菲律賓僅憑《重要的海洋漁業》和《菲律賓漁業的地位、問題和前景》中提到的“黃岩島是菲律賓礁盤捕魚的主要漁區”“黃岩島是菲律賓主要的岩礁漁場”,難以證明其漁民在黃岩島維持傳統生計。菲律賓還需提供更詳細的資料,如使用的漁船類型、航線、船員分工、物産等。
更重要的是,中國對黃岩島擁有主權,中國對侵入黃岩島礁盤潟湖的菲方漁民理應採取管轄驅離措施,這完全符合國際法和一般國際實踐。
綜上所述,菲律賓在論證中國干涉菲律賓行使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以及菲律賓漁民在黃岩島的傳統生計方面,存在論證前提錯誤、歪曲事實和自相矛盾的問題。(蔣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