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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錢轉到“安全賬戶”?小心上當

2016-05-27 15:09:18|來源:檢察日報|編輯:趙妍

  原標題:把錢轉到“安全賬戶”?小心上當

  本報訊(郭樹合/通訊員王福鑫)利用電信網絡發送內容虛假的語音信息,冒充公安、郵局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以編造的事件或由頭引誘被害人將錢款轉移至所謂的“安全賬戶”,以達到詐騙錢財的目的。近日,經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一起電信詐騙案的多名被告人作出判決。

  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被告人黃法展為實施詐騙,通過互聯網購買手機、手機號碼、語音群發系統、銀行卡等作案工具,然後利用語音群發系統向不特定的手機號碼發送語音詐騙信息,冒充公安人員、郵政公司員工、銀行工作人員等,以被害人信用卡透支逾期、銀行卡被盜刷、包裹內檢查出毒品需要配合調查等事由,誘騙10余名被害人將錢款轉入黃法展指定的“安全賬戶”,共詐騙錢財16萬餘元。被告人廖琴印明知黃法展等人實施電信詐騙仍為他們提供轉賬賬戶,並實際控制該賬戶,以幫助黃法展等人提取被害人轉入該賬戶的資金,從中獲得10%的好處費。被告人廖某明知廖琴印讓其幫忙從銀行卡提取的資金可能是犯罪所得,仍受雇于廖琴印幫其提現。

  經審理,嵐山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黃法展、廖琴印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和四年零六個月,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廖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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