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校長強姦猥褻多名女學生被最高檢通報 學校已取締
最高檢未檢辦主任張志傑介紹未檢工作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黎萌):身為校長的賀某,在學校內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多次在女生集體宿舍等公眾場合強行猥褻女學生,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其成立的非法學校也被取締。這是最高檢5月27日通報的一起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提前介入引導取證的典型案例。
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張志傑向記者介紹,賀某在無合法手續、不具備辦學資質的情況下,在江蘇省徐州市某縣成立一所封閉式管理、以軍事化訓練為特殊教育內容的非法學校,通過媒體、網絡向廣大家長承諾教育糾正問題少年的不良行為,面向全國進行虛假宣傳和招生。
2013年2月以來,賀某利用其校長的特殊身份及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在學校內採取暴力、威脅手段,先後四次將該校15歲女生陳某強姦,並多次在女生集體宿舍等公眾場合,強行猥褻陳某及未成年女學生常某、郝某等人。
案發後,徐州市檢察機關及時提前介入偵查。在發現作案現場遭到破壞、客觀證據滅失後,檢察機關迅速引導公安機關進行相應偵查取證,查獲了該校教官范某受賀某指使幫助毀滅證據的事實。最終,賀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據介紹,辦案中,檢察機關還協助有關部門妥善安置受害學生,切實做好心理安撫工作,同時建議有關主管部門迅速對該校予以取締,並立即整頓私人辦學教育亂象。教育主管部門接到檢察建議後,及時開展了全市清理整頓行動。
對於該案的典型意義,張志傑表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證據有其特殊性,存在客觀證據少、取證難、認定犯罪難等客觀情況。本案中,檢察院及時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取證,確保依法追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中,還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關愛,積極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努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另悉,通過對一起猥褻7名兒童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深挖,檢察機關依法查處了兩名玩忽職守的教育局負責人。
2011年至2015年5月,貴州省畢節市某縣韋某在不具備教師資格和辦學資質的情況下違規開辦學前班,並在教室內多次對張某、龍某等7名兒童進行猥褻。檢察機關接到案件後,快捕快訴,最終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未檢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縣教育局原分管領導王某及政策法規股原負責人吳某未依職權對非法辦學點進行清理整治,使部分非法辦學點持續存在,導致辦學點內的兒童被侵害的嚴重後果,涉嫌玩忽職守犯罪,遂將上述職務犯罪線索移送本院反瀆部門。反瀆部門依法對該兩名教育局負責人立案偵查,後經法院審理,以玩忽職守罪對王某、吳某做出有罪判決。
對於該案的典型意義,張志傑表示,未成年人檢察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職務犯罪線索,及時移送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立案查辦,體現了檢察機關內部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方面的聯動和配合,形成了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強有力保護。同時,也為那些為官一任卻不作為者敲響了警鐘,告誡他們要盡心盡責,自覺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