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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安全”亟待新機制保障

2016-05-30 15:12:48|來源:光明日報|編輯:王濤

  原標題:“數據安全”亟待新機制保障

  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數據安全”問題越發引人關注。在2016“數博會”期間舉辦的“第二屆中國大數據安全高層論壇”上,專家紛紛呼籲:大數據安全已關係到國家網絡空間安全,關係到國家網信事業的發展,亟待逐步建立新機制、新模式以保障數據共享,深入發掘大數據作為“鑽石礦”的潛在價值。

  數據安全成為國家安全的新重點

  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輔相成的。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發展要同步推進。對此,國家密碼管理局商用密碼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安曉龍深有感觸,他認為,大數據的發展與安全的關係同樣如此,應正確處理兩者關係。

  “大數據安全與國家網絡空間安全密切相關。大數據具有數量龐大、處理迅速、類型多樣、高價值等特點,數據在集聚過程中由量變産生質變,集聚程度越高,其重要性和價值性就越高,安全保障的任務也會越來越重。密碼技術是保障大數據安全最可靠、最經濟、最有效的手段,應積極推進密碼應用,切實保障大數據安全。”安曉龍説。

  “數據安全已成為國家安全的新重點。”論壇上,國家發改委高技術産業司調研員劉勇表示,在大數據時代,隨著海量數據的高度集中,攻擊手段也在不斷翻新,這無疑加大了數據洩露的風險。“比如,現在個人隱私、商業機密、國家情報等信息洩露,已成為國家治理的新難題。當前環境下,數據不可避免呈現出透明化、網絡化趨勢,這都導致了各種安全問題的出現。”

  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長孟丹也認為,在保護大數據安全的同時,也要讓大數據為安全服務。

  “自主可控”是網絡安全的前提

  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兩次來到貴陽參加“數博會”,關注的話題都與“大數據安全”密切相關。“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相輔相成。從某種意義上説,‘自主可控’是實現網絡安全的前提。”

  倪光南坦言,過去網信事業與信息化並沒有結合得這麼緊密,評估信息化也主要看設備,但現在發展網信事業顯然需要對網絡安全進行評估。目前,在我國網絡常態還沒有“自主可控”的情況下,著力實現核心技術、基礎設施等方面的“自主可控”,可以有效促進網信事業與信息化緊密結合,進一步加強國家網絡空間安全。

  倪光南建議,我國有關部門可以圍繞知識産權、技術能力、供應鏈安全等方面進行評估,制定一些可操作的標準和規範。

  大數據共享應做到“受控共享”

  “數據主權已成為國家主權的新要素。在嚴格管理數據跨境流動的同時,也應注意到數據只有流動才能産生更大價值。”劉勇認為,只有積極獲取全球海量的數據資源,才能提高數據掌控能力和國家控制力,才能在國際競爭和大國博弈中佔據優勢。

  “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指出,把大數據作為基礎性戰略資源,全面實施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加快推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開發應用,助力産業轉型升級和社會治理創新。互聯網時代,如何有效實現大數據資源的共享、開放?“信息開放、共享、流動要把握好安全問題。在這方面通常有誤區:將數據‘開放’等同於‘公開’。”孟丹還強調,數據共享本身沒有問題,但要做到“受控共享”,逐步建立新的網絡安全策略和技術防範體系。

  劉勇坦言,目前,儘管國家統一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已在省市級基本貫通,可省市間、委辦局間的數據共享仍在觀望,率先破冰主動共享的案例較少。“大數據作為新的生産要素,要形成與之相適應的新業態組織模式,從深化改革入手,探索使用權和所有權的新機制,優先解決數據共享問題。”

  (本報貴陽5月29日電 光明網記者 李政葳 本報記者 張翼 呂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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