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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禁止學生帶飯?都是食堂外包制度惹的禍

2016-05-31 09:54:41|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王瑞芳

  5月26日早上,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山東東營市河口區勝利十三中老師在學校門口攔截學生,沒收其自帶的早飯,並將其扔到垃圾車上。(大眾網5月26日)

  這樣的新聞太多了,許多中小學都禁止學生帶飯進校門,或者禁止學生出校門用餐,理由是:為了食品安全。但是,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就全讓人放心嗎?未必。儘管勝利十三中的老師説,“食堂都是承包給有資質的餐飲企業”,但具有諷刺性意味的是,有學生家長投訴説,該校食堂在去年11月曾被當地食藥監部門抽查,雞肉和豬肉存在揮發性鹽基氮超標的問題。

  如果認為學生外出吃飯不安全,或可理解;可認為學生從家裏帶來的飯也不安全,就沒有道理了。學校為什麼要強迫學生吃食堂?問題出在食堂外包制度上。很多學校的食堂,都是通過競價承包發包出去的。學校食堂被承包後,承包者自然要賺錢,於是,千方百計降低成本,以至於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或者通過 封閉管理,強迫學生吃食堂,就不足為怪了。而學校不僅不會干涉、監管,甚至可能會把封閉管理作為自己的義務,來保證承包者的經營利潤。

  學校食堂的性質,應該是為學生提供後勤服務的機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尤其應該如此。據此,應該堅決取締中小學校的食堂外包。對此,教 育部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暫行辦法》中説得比較清楚。其第六條説,“學校食堂應以改善學生營養、增強學生身體素質、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堅持 ‘公益性’、‘非營利性’的原則”;第十六條規定,“學校食堂一般應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滿,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滿 的,給予一定的過渡期,由學校收回管理。由社會投資建設、管理的學校食堂,經當地政府與投資者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後,可由政府購買收回,交學校管理。”

  當然,該辦法只強調農村中小學不得外包。但是,不少省市在制定地方規定時,已經把這一條款的適用範圍擴展到了所有的中小學。例如,河北省教 育廳出臺的《關於加強中小學食堂財務管理的意見》《四川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都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一律不準外包。”

  所以,想要終結一些中小學禁止學生帶飯和外出吃飯的鬧劇,就必須全面落實禁止學校食堂外包的做法,由學校自主經營,並且加強審計監督和財務公開,保證實行無利潤經營。同時搞好服務,增加花色品種,做到衛生可口,滿足學生要求,而不是靠封閉管理強買強賣。(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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