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出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林淩):中國國務院日前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計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品質穩中向好。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品質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出臺這一計劃的背景是什麼?中國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到底將採取哪些具體行動?
對於大氣和水的污染,人們已經從霧霾圍城和水産品重金屬超標中獲得了越來越直觀的感受。中國在2013年和2015年已經分別發佈實施了大氣和水污染防治的國家級行動計劃,目前都在有序推進。但對於土壤這個我們每天從它身邊走過或者直接腳踩其上的物質,除非發生了類似常州外國語學校那樣的疑似“毒地”事件導致大批學生出現身體異常這樣的情況,許多人還是感受模糊。
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陳同斌告訴記者,土壤污染後,即便不種農作物或者不蓋房子,也會存在安全隱患,“土壤就像一個垃圾桶,不斷承接污染物。污染物積累量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會作為一個污染源,再度釋放污染物質,比如下雨時影響地表水,並下滲到地下水。颳風時形成揚塵。在土壤中的高濃度的可揮發物質通過大氣傳播,時間長了就會對健康産生危害。土壤、大氣、水,這三個環境品質實際上是有關係的。”
此次發佈的土壤污染防治計劃,非常注重土地污染風險的管控。比如,對重度污染的土壤,嚴禁種植食用農産品;對建設用地,要求把土壤環境管理納入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從2017年起,在一些高污染行業的企業用地要收回時,以及這些企業用地將要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等用地時,土地使用權人要進行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根據上述結果,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等等。
《計劃》在實施要達到的目標方面,提出了一個安全利用率的概念,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要達到90%左右。
對此,環保專家陳同斌認為,目前中國的經濟技術水準和耕地資源有限的國情都決定了,採取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等措施,兼顧了資源利用和污染防控,“污染以後,這個地方原來種吃的,現在或者不種吃的,或者選擇種植另外一些作物,不同作物吸收重金屬的能力是不一樣的,換成另外一種作物可能就會變得安全了,對我們的健康危害基本控制住了,這就是安全利用率的一個概念。”
在安全利用的同時,行動計劃還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要達到1000萬畝。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谷慶寶在接受採訪時指出,在治理中,要注意防止二次污染,“主要是施工過程中,有的施工單位不夠專注、不夠專業,比如挖土的時候可能産生可揮發的有機物,再比如某個技術在應用的過程中可能産生尾氣。我們這幾年也在制定治理、修復(土壤)過程中的監理、驗收的規範。”
為了完成行動計劃所提出的目標,中國將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並建設全國性的監測網絡。在推進防治立法的同時,嚴厲打擊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違法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
不過,有關專家也提醒,如果把土壤污染防治比喻為一座維護生態環境和民眾健康的“羅馬之城”,它也不能一日建成。中科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陳同斌説:“這不是一代人能解決的,我們看國際上的經驗,無論是水還是大氣污染的治理都不是立竿見影的。泰晤士河這樣河流的環境變遷也需要五六十年的歷史。這樣量大面廣的環境問題的治理,都需要時間尺度的考驗。”
記者注意到,這份行動計劃也十分重視對公眾知情權的保護。在全國層面,將根據土壤環境品質監測和調查結果,適時發佈相關情況;在省級層面,則要定期發佈;重點行業企業要社會公開它産生的污染物的相關信息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有關專家建議,在這些信息公開的時候,有關部門有必要向公眾公佈污染物限量值的相關標準並進行解釋,以利於公眾理解和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