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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古城收費成“孤城” 醉翁之意在保護?

2016-06-03 13:50:07|來源:華聲在線|編輯:王瑞芳

  6月1日上午,雲南麗江古城上千家商戶集體罷市,抗議古城保護管理局設卡收費。古城內一家商戶稱,去年7月開始,古城保護管理局開始在進入古城的100多個路口設卡,向進入古城的遊客收費80元的“古城維護費”。

  收取費用後,古城遊客驟減,白天路上幾乎沒有遊人,導致商鋪虧本經營。(2016年6月1日《京華時報》)

  圍城收費是缺錢還是要限制人數?古城保護管理局為了保護古城而收“保護費”,可是適得其反,古城遊客被“嚇跑”,只能在夜晚“偷渡”。古城商鋪消費者流失,不但沒有起到保護古城的作用,反而使古城“孤芳自賞”,成了“孤城”。如此舍大取小,避重就輕真的是保護嗎?

  古城保護管理局的做法看起來就是“賠本買賣”。遊客流失後所謂的古城維護費收不上來,而且路口設卡等工作增加了開支,甚至遊客帶走了商戶們的收益和地區的經濟來源,隨之的是旅遊業和第三産業的沉重打擊。豈止是“不划算”,甚至“賠本也賺不了吆喝”。

  單單是影響收入也就罷了,但是如此“保護費”真的能起到保護古城的作用嗎?不知保護管理局徵收“古城維護費”的出發點是為了增加古城日常維護的經費,還是採取“高價門票”戰略,以此來限制遊客數量,以減輕古城每日超出遊客最大容載量的壓力?如果是為了增加經費,那當地財政是不是能加大支持力度,非要從遊客身上“扒一層雞毛”嗎?如果是為了限制人數,難道遊客素質低到不守制度,非要用錢來約束行為嗎?

  麗江作為文化古城,聞名於世界,吸引了各地遊客,帶動了當地經濟發展。過度開發和超載待客的確會給古城帶來“傷害”。但是錢不能解決一切問題。要想保護古城和古城的文化,還需要軟硬兼施,多角度考慮問題。

  保護古城不能目光短淺。一時的高價收費會帶來短時的收益,但是對於口碑等的影響卻難以在短期內挽回。一次的“攔于門外”,可能導致以後再也不來了。這對於屬於旅遊等服務行業的打擊是致命的。

  保護古城不能簡單粗暴。要辦事是需要經費,但是單純地只是伸手要錢也幹不成事。保護古城需要經費,但是不能一味的把這個成本轉移到遊客身上。遊客慕名而來,卻吃了“閉門羹”,勢必會“退而求其他”。這樣一來,麗江在旅遊市場上的競爭力就會下降。

  保護古城不是將它圍起來,成為一座“圍城”、“孤城”,而是要讓它在市場的作用下逐步完善自己,改善形象的同時還要提高競爭力。例如,搞好古城文化特色活動,完善古城基礎設施建設等,從提升軟實力上提升競爭力,從而增強綜合實力,這樣才有精力和能力自己“保護”自己,形成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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