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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南寧青秀區法院回應“律師在法院信訪室被打”事

2016-06-04 01:08:24|來源:中新網|編輯:楊玉國

  原標題:廣西南寧青秀區法院回應“律師在法院信訪室被打”事

  中新網南寧6月3日電 (記者 林浩)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法院3日晚間回應“律師在法院信訪室被打”事件,該院辦公室主任雷震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法警在執行公務過程中,與律師吳良述發生拉扯,“用力過猛將其外褲扯脫線,但法警沒有打人。”

  6月3日,有媒體報道:律師吳良述到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法院立案未果,卻在該院信訪室內遭法警毆打。在此過程中,吳良述手機螢幕被摔壞,右腿褲子被撕爛,胸部有紅印,手指多處受傷。吳良述説,法警用腳踩過他的胸口,他襯衣上還留有腳印。

  此事件在各大網站、微信、微博等媒體迅速傳播,廣受各界關注。

  雷震稱,法院對律師吳良述提起訴訟的案件並沒有不予立案,只是要求其留下材料,按規定在7天內等待回復。

  “吳良述早上8點左右便到法院內辦事,逗留時間長,有條件進入庭審現場或其他辦公場所進行錄音錄影,且其明確告訴法警説有錄音錄影的行為,法警遂要求對其手機進行檢查。”雷震説。

  青秀區法院在事發後,發佈了“關於廣西國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良述到青秀區法院辦理業務的事情經過”的通報。通報稱,吳良述律師到訴訟服務大廳申請立案,因涉及管轄問題需進一步審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員收取吳良述的起訴材料並進行登記後,告知吳良述不能當場立案,吳良述聽後情緒激動,在立案大廳大聲嚷嚷。鋻於這種情況,窗口接待人員告知吳良述如對窗口接待有意見可向信訪部門反映。隨後吳良述來到立案信訪室,立案信訪室工作人員告知吳良述案件材料已經接收,待立案庭審查後會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書面答覆。吳良述不服,後到紀檢監察部門投訴。在接訪中,吳良述承認對法院進行錄音錄影,法警大隊安保人員因擔心吳良述已對審判區域和審判人員進行錄音錄影,即到信訪接待室動員吳良述主動打開手機進行檢查。

  通報稱,經過半個多小時溝通後,吳良述仍不配合,法警即對其進行強制檢查手機,吳良述見狀,將手機放到褲袋裏,雙方因此發生拉扯,拉扯中,吳良述緊捂褲袋,導致吳良述的外褲脫線。見此情形,法警大隊教導員立即讓法警拿來一條新褲子讓吳良述更換,但吳良述拒絕更換,也拒絕離開法院,並撥打律協電話,要求律協派人來法院處理。約12點半,律協人員到場後,吳良述依然拒絕更換褲子,並將其上衣釦解開,走出法院大門並在大門前拍照後離開。

  青秀區法院表示,為確保公正,法院將會同律協等有關部門對該事件進一步調查核實,如發現幹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將嚴肅處理。

  青秀區法院法警有沒有打人?該院工作人員是否存在濫用職權?中新網記者將繼續關注事件的調查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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