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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糧油公司老總涉嫌虛假輪換儲備糧收百萬回扣

2016-06-08 13:57:29|來源:法制日報|編輯:谷士欣

  □ 本報記者   邢東偉

  □ 本報通訊員 胡坤坤

  民以食為天,食以糧為源。糧食安全攸關國計民生、社會穩定。然而,總有一群“蛀蟲”覬覦糧食儲備,大肆蠶食國有糧庫。

  今天,備受關注的海南省海口市27起糧食系統貪腐窩案開庭。經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海口第二糧油儲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柯聖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在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柯聖春在擔任海口二儲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虛假輪換儲備糧,騙取國家財政補貼,先後收受蒙某、馮某、莊某等人財物共計225萬元,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損害國家利益。

  虛假輪換儲備糧騙補貼

  1959年出生的柯聖春,是海南省海口市人。自2005年1月13日起,受海口市糧食局的委派,擔任海口二儲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006年至2014年期間,海口二儲公司在未經書面審核,且未書面向上級主管單位海口市糧食局申請、報備,未明確是否具備儲備糧代儲企業資格的情況下,違規將市級儲備糧代儲代輪業務承包給海南東銀貿易有限公司、海南國威隆實業有限公司、海口迎喜紅貿易有限公司、海口寶來順糧油貿易有限公司四家民營企業。

  在和東銀公司法定代表人蒙某、國威隆公司法定代表人莊某、迎喜紅公司法定代表人馮某、寶來順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等人商議後,柯聖春以海口二儲公司名義,按照蒙某、莊某、馮某、黃某等人指定的大米品種、價格,與蒙某等人指定的糧食供貨商簽訂合同並購買4000噸大米,之後和蒙某等人簽訂合同,約定將4000噸大米交給四家民營企業各1000噸進行代儲代輪。

  之後,海口二儲公司根據海口市糧食局文件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海口市瓊山支行申請儲備糧免息貸款,在貸款撥到海口二儲公司賬戶後,該公司將貸款轉給上述四家民營企業指定的糧食供貨商用於購買大米。大米運回海口後,海口二儲公司要求東銀公司等四家民營企業支付百分之一米價款作為風險保證金,之後讓四家公司直接將大米運回各自公司租用的倉庫進行存儲,並由四家公司進行糧食輪換。

  據檢察機關指控,海口二儲公司利用與上述四家公司違規簽訂合同來完成儲備糧儲存和輪換任務,獲得地方儲備糧管理、輪換補貼。東銀公司等四家民營企業通過指定海口二儲公司向供貨商以指定價格購買指定品種大米,再通過代儲代輪海口二儲公司儲備糧,無償使用農業發展銀行提供給海口二儲公司用於購買儲備糧的政策性免息貸款,用於開展其公司私人糧食貿易業務以獲取利潤。

  2009年至2014年期間,為保障儲備糧能夠按時按質按量輪換,保證儲備糧及時補庫,海口二儲公司向瓊山農發行申請儲備糧輪換貸款。柯聖春經與蒙某、馮某等人商量後,和東銀公司、迎喜紅公司指定的糧食供貨商簽訂《農副産品購銷合同》,購買回4000噸大米,大米的品種和價格由東銀公司、迎喜紅公司跟指定糧食供貨商商定。海口二儲公司再與東銀公司、迎喜紅公司簽訂農副産品購銷合同,約定將3000噸大米輪換糧交給東銀公司代儲代輪,將1000噸大米輪換糧交給迎喜紅公司代儲代輪。

  海口二儲公司根據合同向瓊山農發行申請儲備糧輪換貸款,在農發行貸款撥到海口二儲公司賬戶後,海口二儲公司將貸款轉給東銀公司、迎喜紅公司指定的糧食供貨商購買大米,大米運回海口後,海口二儲公司在未要求東銀公司、迎喜紅公司提供抵押的情況下,讓東銀公司直接將大米運回東銀公司和迎喜紅公司租用的倉庫進行儲存和銷售營利。

  受人請託收受百萬回扣

  “為感謝柯聖春的幫忙,也為了今後能繼續與海口二儲公司保持長期的合作關係,我先後送給他71萬元。”蒙某如是説。

  而且,2009年至2012年合作輪換糧業務期間,東銀公司以次充好、將大米進行搭配銷售,降低成本、獲取利潤,共銷售24000噸輪換糧。為感謝柯聖春在輪換糧代儲代輪業務上的支持,蒙某按照每噸大米10元的標準向柯聖春支付回扣,送給他24萬元。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海口二儲公司與馮某開始合作儲備糧代儲代輪業務後,馮某送給柯聖春10萬元。2007年至2012年,共送給柯聖春18萬元。2009年海口二儲公司和馮某合作先購後銷輪換糧業務後,從2009年至2012年共銷售8000噸輪換糧,馮某按照每噸大米20元的標準向柯聖春支付回扣,分多次送給柯聖春共計16萬元。

  2007年海口二儲公司與莊某、黃某開始合作儲備糧代儲代輪業務,莊某、黃某于2007年7月分別送給柯聖春10萬元。2007年至2012年,6年期間兩人分別各送給柯聖春好處費30萬元。

  2009年,海口二儲公司開始與湘潭縣弘達米業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在取得瓊山農發行儲備糧貸款後,海口二儲公司將貸款轉到弘達公司用於購買2000噸稻穀儲備糧,並和弘達公司簽訂《農副産品購銷合同》,將該2000噸稻穀儲備糧交給弘達公司輪換。在2000噸稻穀運回海口後,海口二儲公司將稻穀運回二儲的白水塘倉庫存儲,由弘達公司進行代輪。

  2010年,陳某其出資成立海南湘韻米業公司,海口二儲公司與湘韻公司簽訂2000噸稻穀儲備糧《委託代輪合同》,並跟弘達公司簽訂《購銷合同》購買2000噸稻穀,海口二儲公司將瓊山農發行發放的2000噸稻穀儲備糧貸款轉到弘達公司購買稻穀後,再由湘韻公司進行代輪。2013年4月和10月,柯聖春以海口二儲公司名義與陳某其、弘達公司兩次虛構糧食購銷合同,將瓊山農發行發放給海口二儲公司的儲備糧輪換貸款600萬元和900萬元轉給弘達公司交給陳某其購糧和開展其個人其他業務營利。陳某其送給柯聖春共計6萬元。

  2011年,柯聖春將海口二儲公司的白水塘糧庫維修工程交給陳某財承包。工程驗收後,陳某財送給柯聖春3萬元。2013年,柯聖春將海口二儲公司的舊州糧庫維修工程交給陳某財承包,工程驗收後,陳某財送給柯聖春兩萬元。

  法庭將擇日宣判。

  本報海口6月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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