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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考研泄題源頭係印刷工人 被開價百萬收買

2016-06-09 04:33:39|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杜軍帥

  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泄題案持續引發關注。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採訪、梳理髮現,不僅是研究生入學考試,高考舞弊案、英語四六級考試泄題案、司法考試泄題案……近年來陸續曝光的國家級考試舞弊(泄題)案背後,總有考試培訓機構的身影,而且是黑色利益鏈中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

  “培訓機構頻頻涉案背後,是巨大利益驅動使然。”長期參與打擊助考犯罪的湖北省公安廳網安總隊一級警長劉長久説。

  多名業內人士則表示,考試培訓行業魚龍混雜,行業競爭秩序遭到破壞,甚至此前涉及泄題事件的某些培訓機構,其“污點”轉化為招生新“招牌”,“劣幣驅逐良幣”讓行業環境更加惡化,也不斷危及考試的公平公正。

  舞弊案背後的身影

  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泄題案震驚全國,被稱作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來,“組織考試作弊罪”團夥第一案。湖北警方深入調查追查到竊題源頭,11個犯罪團夥被端,此案涉及河南鄭州、湖北武漢等地多個培訓機構。此案中,主要嫌疑人王某波、李某源等,均開辦考試培訓機構;直接與李某源團夥合作,購買試題、答案的培訓機構亦有3家。

  事實上,涉及考研、英語四六級、高考等國家級考試中,培訓機構涉事早已不是個案。因為披著合法的市場外衣,培訓機構可以一邊找上家買題一邊組織考生培訓,由此成為舞弊案黑色利益鏈上的重要一環。

  記者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培訓機構犯罪相關的文書有十余件之多,遍及東北、華中等地域。

  長春市奧萊公寓,一度成為多家考試培訓機構扎堆、非法作案的集中地。來自法院的判決書顯示,趙某某、喬某某、張某某經密謀,于2013年11月末至2014年1月初,在該公寓12樓、15樓、24樓,分別以“金碩考研培訓機構”“優學培訓機構”“新起航教育培訓機構”名義,向考生提供考試作弊器等。2014年1月2日,三人在給考生發放、調試考試作弊器材時,被當場抓獲。

  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泄題案中,某全國知名考研輔導機構涉案,相關責任人被警方刑拘。武漢一家大型考試培訓機構負責人余陽(化名)介紹,起初市場上考試培訓機構不多,也鮮有“偷題”事件。隨著市場越來越大,考試培訓機構如雨後春筍,許多舞弊團夥打著辦培訓班的幌子掩蓋非法行為,偷拍試題、組織替考等手段越來越多。

  巨大的利益空間

  湖北警方透露,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泄題案犯罪嫌疑人中,不少人已不是初次犯案。李某源即曾因助考被判刑,出獄後開培訓機構、轉戰武漢賣試題及答案。

  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將組織考試作弊等行為納入刑罰之列。重典之下,一些涉案人員為何在被處罰後,依然鋌而走險?“主要還是巨大利益驅使。”劉長久説,培訓機構、舞弊組織、考務人員、招生代理、考生等,形成暴利同盟。

  湖北警方披露,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泄題案泄題源頭之一、河南某印刷廠內部人員,即被犯罪嫌疑人羅某某許諾,考後給予百萬元報酬。而羅某某將試題提供給李某源時,要價直接翻番,達到200萬元。武漢幾家考試培訓機構從李某源團夥購買到試題及答案後,則直接與考生簽署“包過”協議,考生考前考後上交款項動輒數萬元。

  今年年初,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組織考試作弊案顯示,周某甲以42000元價格購進考試作弊器材60套,隨後出售器材及答案共42套,得款19萬元,超出其成本近4倍。

  法院判決書上展示了這樣的細節:周某甲賣出的單個價格,最多的收到8000元,有的100元也能成交。

  余陽向記者算了一筆賬:僅湖北,近年研究生考試人員年均10萬人,其中五分之一會選擇參加培訓。考研培訓市場以億元計,不少培訓機構面向全國市場。

  “正是巨大的利益驅使,使得一些培訓機構想方設法搶生源,擾亂市場秩序。”余陽告訴記者,競爭對手甚至將“包過”招生廣告貼到余陽公司的教室與廁所。“有的培訓機構負責人,是‘幾進幾齣’。”

  據余陽觀察,這些人員前幾年因組織替考、偷題等犯案,“出來後將公司換個招牌,繼續乾老一套。”

  監管難亟待破解

  湖北警方介紹,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泄題案涉及的培訓機構,均已被依法取締。相關人員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劉長久介紹,考試培訓市場的混亂,原因之一是此前法律依據不夠明晰。之前,司法機關對涉案人員一般採用洩露國家秘密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等。取證、鑒定等存在一定難度,涉案人員抱著僥倖心理鑽營逐利。

  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將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代替考試等行為納入刑法範疇。“這為本案的順利偵破,打擊助考犯罪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劉長久説。

  然而,非法助考培訓機構依然屢禁不絕。在余陽看來,考試培訓機構魚龍混雜,折射出主管部門責任不清、監管不力。

  余陽介紹,有的培訓機構既在教育部門註冊,也在工商部門註冊;有的僅在工商部門註冊;還有的根本不註冊,分散隱蔽在居民區。“管理分工不夠精細,工商部門對助考培訓不一定了解,教育部門則根本管不過來”。

  一個典型的案例就是:2012年研究生入學考試中,涉嫌泄題的一家全國知名教育培訓機構相關負責人被處理。但隨後,該機構生意並沒停止,泄題事件反而成其招生“招牌”。

  在2016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泄題案曝光後,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曾撰文指出,引入培訓機構黑名單制度,一旦查出培訓機構捲入泄題等作弊案,要處以高額罰金,並吊銷培訓資質。

  記者 朱娟娟 雷宇 實習生 陳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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